4月24日,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稱, 英國專家阿裡克·西格曼博士在向國會作報告時建議, 不到3歲的孩子不應看電視。
西格曼博士說, 政府應該制定一個推薦標準, 以便家長據此對兒童看電視的時間進行限制。 他認為, 年齡低於3歲的兒童不能看電視, 即使是3歲以上的兒童, 家長也需要合理安排其看電視的時間。
目前已經有研究證實, 看電視時間過長, 會導致兒童睡眠困難、並出現行為問題, 同時, 還會增加孩子將來肥胖的風險。 據稱, 英國2004年完成的一項長期研究發現, 5—15歲的兒童如果每天看電視超過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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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格曼博士指出:“電視媒體應該考慮大多數公眾的健康問題。 為了兒童健康, 他們應該優先考慮減少節目的播出量。 ”相信這對在2006年5月高調亮相的, 美國首個針對6個月到3歲嬰幼兒設置的“寶寶第一電視臺”來說, 是個不小的打擊。
“如今人們老愛說做事要如何‘平衡’、怎麼‘適度’。 但對於有效減少兒童看電視的時間而言, 主要障礙則在於‘適量’、‘過度’這兩個詞語的含義過於模糊。 ”西格曼博士說, “我們從沒被告知過, 到底看多長時間電視對兒童來說算‘過量’了。 其實, 如果不考慮節目本身品質的話, 兒童每天看1—1.5個小時電視, 就可能造成與電視節目有關的傷害。 而現在的兒童看電視, 則一看就是3—5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