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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服用避孕藥的情況

一般而言, 凡是身體健康的已婚育齡婦女均可使用避孕藥, 但有時也要慎重。 據專家指出, 處於下列情況的婦女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藥: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不不宜服用。 因為進入體內的避孕藥都在肝臟進行代謝, 經腎臟排泄, 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使用, 將會增加肝、腎負擔。

2、患有心臟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 避孕藥中的雌激素能使體內水、鈉等物質滯留, 會加重心臟負擔。

3、有高血壓的婦女不宜使用。 少數婦女用藥後會使血壓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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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服用避孕藥後, 可能會使血糖輕度升高, 使隱性糖尿病變為顯性, 故對患有糖尿病的女性會產生不良影響。

5、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婦女, 在沒有治癒前, 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藥。

6、乳☆禁☆房良性腫瘤、子宮肌瘤以及各種惡性腫瘤患者不宜使用, 以免對腫瘤產生不良影響。

7、過去或現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腦血栓、心肌梗塞、脈管炎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藥中的雌性激素可能會增加血液的凝固性, 會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8、患慢性頭痛特別是偏頭痛和血管性頭痛的婦女不宜使用, 否則會加重症狀。

9、過去月經過少者, 最好不用。 長期使用避孕藥可使子宮內膜呈萎縮狀態, 更會減少月經量。

10、避孕藥可使乳汁分泌減少, 並降低乳汁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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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進入乳汁, 對哺乳兒產生不良影響, 所以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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