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人人都這麼幸運都可擁有自己的孩子, 有些夫妻就不適宜生育, 因為通常生出來的孩子有很大機會有疾病。 好比如由於雙方都患有較嚴重得多基因遺傳病, 都屬於不宜生育孩子的夫婦。
一、一方為各種嚴重的顯性遺傳病患者
這一類遺傳病患者的疾病有視網膜細胞瘤、強直性肌營養不良、遺傳性痙攣性共濟失調、軟骨發育不全等。 這些疾病的共同特點是能造成胎兒明顯畸形, 不能正常地學習、工作和生活, 並且會直接遺傳。 父母一方有病, 子女大約有半數會發病, 所以不宜生育。
基因遺傳病:唇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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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婦雙方都患有同一種嚴重的隱性遺傳病
男女雙方中如果一方是隱性遺傳病人, 則所生子女一般只帶致病基因, 並不患病;但如果雙方都患有同種隱性遺傳病, 所生子女就會有很高的發病機會, 甚至可能全部發病。 如肝豆狀核病變, 它是一種銅代謝障礙的遺傳病, 發病後有震顫、肌張力增強、智力減退等神經症狀以及黃疸、腹水、肝脾腫大等肝臟病症狀, 這種病非常難治, 所以有此隱性遺傳基因的父母最好避免生育。
三、夫婦雙方患有較嚴重得多基因遺傳病
如父母患有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鬱精神病、原發性癲癇、先天性心臟病、唇裂、齶裂、糖尿病等, 其子女發生疾病的幾率較高, 所以最好不生育。
小編總結:如果有以上其中一項症狀的夫婦都不適合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