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孕媽媽隨著預產期的臨近, 會覺得很擔心, 不知道自己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前住院。 一般來說, 孕媽媽懷孕40周, 即到了預產期, 不管是否有臨產先兆, 都應住院待產, 在醫院監測胎心, 檢查胎盤功能等。 另外還有一些孕媽媽應在臨產前1~2周就提前入院,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應提前入院:
不幸遇上這些情況 必須提前住院
孕前有病或孕期合併其他疾病
一些孕媽媽在懷孕前或孕期間患有慢性病, 或在產前檢查中發現妊娠異常, 都應該住院分娩, 而且應提前數天住院待產。
1、孕媽媽方面的問題:如孕媽媽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腎炎、糖尿病、妊娠高血壓綜合症及骨盆狹窄、前置胎盤、胎盤早剝等;初產婦年齡小於16歲或大於35歲;孕媽媽體重小於45公斤或大於85公斤;孕媽媽有過死胎、死產、新生兒死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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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胎兒方面的問題:胎兒發育遲緩、巨大胎兒、胎位不正、超過預產期兩周以上的過產兒等。
在產前檢查過程中, 如果發現孕媽媽或胎兒有上述異常情況, 即屬於高危妊娠, 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來消除或減輕症狀。 如原來胎位不正, 經過矯治後胎位正過來了, 則可以不提前往院待產。 但一般屬於高危妊娠的孕媽媽, 即使症狀減輕或消失, 也都應提前住院。
這是因為, 在子宮收縮、胎兒娩出的整個分娩過程中, 孕媽處於極度緊張的精神狀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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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過去有不良分娩史
1、不良孕產史, 如早產、產程延長、難產、胎兒在分娩過程中死亡, 或產後數日內死亡;
2、寶寶出生後有生長發育障礙如出現腦癱、弱智;
3、孕媽曾經因為分娩造成產傷, 如產婦產道撕傷, 嚴重的會有子宮破裂或陰☆禁☆道、直腸或膀胱瘺;
4、產後陰☆禁☆道曾經大出血, 以及產褥感染等都屬於危險因素。
有這類不良孕產歷史的, 可考慮再孕, 但必須密切關注產程, 預防本次妊娠再次發生相同的問題。 研究表明許多不良孕產史者, 再發幾率較高, 但只要加強預防, 多可不再發生危險。 不同的不良孕產史有不同的危害, 因此需要不同的預防與治療措施。
不幸遇上這些情況 必須提前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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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表明, 曾有人工流產或自然流產兩次以上、孕中期引產一次以上的孕媽媽, 再分娩時發生胎盤粘連造成產後大出血的可能性會加大。 又如, 胎死宮內如未找到死亡原因, 以後再孕死胎的可能性也會較大。
多數問題都可能找到相關原因得以糾正。 完全不能找到原因的, 要針對可能發生的情況早作預防, 如產後出血的, 主要以針對出血原因的預防出血為主。
多胎妊娠的情況
一次妊娠子宮腔內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胎兒, 稱為多胎妊娠。 多胎妊娠的發生率與種族、年齡及遺傳等因素有關。
多胎妊娠時, 早孕反應較重, 持續時間較長。 孕10周以後, 子宮體積明顯大於單胎妊娠, 至孕24周後更增長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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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晚期, 由於過度增大的子宮推擠橫膈向上, 使肺部受壓及膈肌活動幅度減小, 常有呼吸困難;由於過度增大的子宮迫下腔靜脈及盆腔, 阻礙靜脈回流, 常致下肢及腹壁水腫, 下肢及外☆禁☆陰陰☆禁☆道靜脈曲張。 此外, 多胎妊娠期間併發症特多, 包括一般的與特殊的併發症。
多胎妊娠是指一次妊娠宮腔內同時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胎兒, 但是不包括輸卵管多胎妊娠或子宮輸卵管複合妊娠。 人類的多胎妊娠中以雙胎最多見, 三胎少見, 四胎及四胎以上罕見。
多胎妊娠雖然是生理現象, 但是多胎妊娠併發症與死亡率均高於單胎妊娠, 雙胎新生兒嚴重殘疾的危險升高2倍, 三胎則升高3 倍, 故多胎妊娠屬於高危妊娠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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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孕媽媽屬於多胎妊娠的情況, 需要注意提前入院待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