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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強求性別角色

不強求性別角色

寶寶的性別行為特徵並不是其性別本身決定的, 而是父母的態度決定。 引導孩子瞭解男女有別與男女平等教育並不衝突。

大女兒上一年級的時候, 有一次哭著跑回家對我說:“我是學校踢球踢得最棒的, 應該由我來做隊長, 可是他們說, 女孩子不能當隊長。 ”

有一次, KBS廣播電臺的《家庭教育諮詢》節目中有位元母親打來電話諮詢, 說她的兒子特別喜歡玩過家家, 她擔心孩子長大以後會像女人一樣只會做些瑣事, 跟不上社會的步伐。

還有一次, 我訪問某個幼稚園, 當孩子們正在講述自己如何過週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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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男孩非常自信地說:“我去大伯家玩過家家了。 ”這孩子覺得過家家非常有意思。 但年輕的老師卻說:“男孩怎麼能玩過家家呢?應該玩男孩子的遊戲。 ”結果那個男孩子馬上覺得不好意思了, 耷拉著腦袋回到座位上。 現在, 雖然說人們在觀念上發生了不少變化, 但仍然有性別歧視觀念的存在。

那麼, 男性和女性行為特徵的差異是什麼時候確定下來的呢?是先天性還是後天性的?

嬰兒心理學家鮑爾認為, 性別概念並不是受到了性別本身的影響而形成的, 而是父母的養育態度影響了性別概念的形成。 戈登伯格和萊維斯發現, 是父母在無意識地糾正孩子行為中的性別特徵:當女孩做出了被認為符合女性特徵的行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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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加以鼓勵:而一旦出現男性行為時, 則不是糾正就是非難。 男孩則反之。 也就是說, 父母一般會根據自己認為正確的性別特徵來養育孩子。 所以說社會上的男女差異化意識是在父母養育孩子的過程中傳達到孩子頭腦中的。

寶寶的性別差異在什麼時候表現得最多呢?美國心理學家摩尼認為, 孩子在1周歲時就已經出現了行為上的男女性別差異, 3周歲是差不多都學會了性別差異。 摩尼還觀察了先天性帶有兩性特徵的寶寶和他們的父母。 大部分父母一開始就以自己認定的性別標準來養育孩子。 本身是男性, 但看起來像女性的孩子, 一般都被按照女性的標準來養育, 所以這些孩子養成了女性的行為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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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歲以後當父母發現錯誤。 想把孩子的性別行為特徵糾正過來時。 發現為時已晚, 他們的女性行為特徵已經無法改變。

寶寶的性別行為特徵並不是其性別本身決定的, 而是父母的態度決定。 這一點對我們的啟發很大。

兒童專家認為, 當女孩有男孩性行為特徵或男孩有女性行為特徵時, 他們的理解能力是最高的。

應該擺脫女孩必須有女孩樣, 男孩必須有男孩樣的固定觀念。 如果父母對打破這種觀念不是特別重視, 孩子無意識當中也會形成這種觀念, 那麼社會上男女的差別就無法消除了。

引導孩子瞭解男女有別與男女平等教育並不衝突。 在孩子逐漸長大的過程中, 引導孩子適當地懂得一些男女生理結構上的差異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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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應指出, 父母幫助孩子從小建立起男女平等的意識, 這一點至關重要。 事實上, 每個孩子的性別特點, 興趣愛好與能力特長都不一樣或不盡相同, 這些差異並不由他們的性別所決定。 如果父母及周圍環境給孩子提供自由馳騁的機會和良好的教育, 那麼他就會對自己有信心, 能從裡到外地接受整個的自己, 包括性別、長相、個-性、能力等等。 他就會大膽地、積極地去探索、培養他的潛能, 從而走上良好的發展路程。

對孩子來說, 從小就因為性別而受到歧視是不公平的。 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不應該因為孩子的性別讓他們連機會也得不到, 他們應該得到和能力相匹配的機會。 敞開孩子嬉戲玩耍和閱讀學習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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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樂意或可以嘗試的事, 只要沒有害處, 就儘量放手讓他去做。 不要以性別為由去阻礙他的探索。 讓孩子擁有最大的空間自由地發現自己的興趣和能力, 並以此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