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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罵孩子 孩子犯錯誤了應該怎麼處理?

我的育兒理念一直在強調尊重孩子、傾聽孩子、理解孩子, 有些朋友擔心:這樣會不會造成溺愛和放縱孩子呢?

我在《將心比心 接納孩子的負面情緒》一文中曾說, 接納孩子的所有感受, 並不是溺愛孩子, 並不是意味著他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對的, 我們容許孩子所有的情感, 但這並不等於行為上的縱容, 只有當孩子的所有“行為”都被許可時, 才會變成溺愛。

我在《忍無可忍, 能不能打孩子》一文的最後, 寫到: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 難免會碰到讓你無可奈何、崩潰抓狂的時候, 如果不打又不罵, 我們家長到底應該怎麼辦呢?我的對策是:1、平等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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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傾聽心聲, 3、友好溝通, 4、以理服人, 5、合理懲罰。

比如, 孩子不高興時打人、罵人或摔東西, 我們首先應該尊重、理解和接受孩子本身的情緒, 告訴孩子:媽媽知道你不高興, 媽媽遇到這種情況可能也會生氣;然後, 傾聽他的內心想法(他究竟想達成什麼願望, 為什麼);進一步與他交流, 幫助他通過其他途徑去釋放情緒, 幫助他解決他的問題;最關鍵的是要讓他明白, 打人罵人摔東西的這種行為, 是不對的, 以後不能再犯。 在這個過程中, 尊重孩子, 同時絕不縱容孩子的惡習。 關於兩者的尺度問題, 我還寫過《放縱孩子和尊重孩子的區別》, 可以參考。

我說的第5點是:合理懲罰。 一聽到“懲罰”這兩個字, 很多人已經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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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本能地聯想到打、罵、罰站、關禁閉等等恐怖的手段。 實際上, 懲罰孩子絕不是簡單地施暴!懲罰是一門技術, 更是一門藝術!

什麼時候應該懲罰?如何懲罰最有效?懲罰的最終目的是什麼?懲罰需要注意什麼原則?怎樣才能讓孩子被罰的心服口服?今天我們一起來討論一下:拿什麼來懲罰你, 我的孩子?

(一)犯了錯, 就要罰。 首先需要正確判斷孩子的“錯”。

扯一句題外話。 克林頓和布希在交接政權之後, 克林頓對布希說:“你只做你認為正確的事情。 ”這句話的意思是, 第一, 要做正確的事, Do the things right;第二, 才是想辦法把事情做正確, Do things right。

所以, 關於懲罰孩子, 第一, 判斷該不該罰?如果確實該罰, 那麼就是做了正確的事;第二, 才是想想怎樣罰的有技巧、有立場又不傷害孩子、讓孩子心服口服、有利於孩子成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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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把事情做正確。

千萬不能孩子一調皮搗蛋就想到要怎麼去制服他們, 先別急著“罰”, 我們必須先要判斷, 然後才能執行。 “犯了錯就要罰”, 這個原則或許本身沒什麼問題, 可是, 什麼是“犯錯”呢?以我們大人的眼光, 去判斷孩子的行為是對還是錯, 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孩子的“錯誤”在成長過程中隨時可見, 我總結主要有以下三類:

(1)出於好奇心和探索欲的破壞、淘氣;

比如, 把遙控器拆了、把冰箱門弄壞了、把電器按鈕摳下來, 等等。

(2)心有餘而力不足, 因為能力不夠, 而造成的失誤;

比如, 吃飯時把碗打碎了、想拉小弟弟走路卻把人給拽摔跤了, 等等。

(3)故意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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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質或者是非觀念存在問題;

比如, 吐口水, 偷東西, 虐待他人, 不愛護公物等等。

第一類錯誤, 是我們應該鼓勵的, 好奇心和探索欲是孩子優秀的天性, 我們要保護孩子的破壞力和創造力, 還可以陪孩子一起享受這個過程。 我的博文《怎樣把孩子的破壞變成創造》《利用孩子的淘氣挖掘其潛能》等等中有實例。

第二類錯誤, 是我們應該寬容的, 這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寶貴經歷, 關鍵不是罰, 而是讓孩子自己承受錯誤行為帶來的後果, 從而主動想辦法避免再一次犯類似的錯誤。 “自食惡果”之後, 吃一塹, 長一智, 例子下文說。

第三類錯誤, 就是我們不能讓步的原則性問題, 除了幫助孩子建立是非觀念、培養道德意識, 我們家長也要及時反省自己的處世方式和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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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給孩子樹立良好的榜樣?有沒有引導孩子遵守社會規範?

(二)我認為懲罰孩子最有效的方式:自作自受, 自食惡果。

1、實例:打翻杯子。

有一次吃飯時, 我們每個人都裝了一杯飲料喝, 笑笑在餐桌前手舞足蹈, 一不小心, 咣當一下把飲料杯給撞翻了, 嘩~~飲料撒了一桌一地, 幸好我眼疾手快, 保全了杯子!

通常這種情況, 家長會有兩種做法。 第一種, 孩子又闖禍了, 添麻煩了, 脾氣暴躁的家長頓時開罵:“連個杯子都拿不住?怎麼回事啊?你別喝了!”孩子哇哇大哭。 【這是完全沒有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問題】

第二種, 理解孩子的行為, 孩子年齡小, 心有餘力不足, 打翻飲料不是故意的, 所以非常寬容:“沒事沒事, 媽媽再給你倒一杯喝!”【這種做法表面上看確實是尊重和理解孩子,實際則是放縱了孩子的錯誤,孩子沒有得到任何失敗的經驗。】

如何讓孩子“自作自受”“自食惡果”呢?

媽媽:“笑笑,你的飲料沒了,現在你沒有喝的了哦。”

笑笑癟癟嘴:“啊?”

【沒有飲料喝,這就是打翻杯子的後果,自己承受。】

媽媽:“嗯,而且,請你把桌上和地上收拾乾淨!”

笑笑瞪大眼睛:“啊?”

【把環境弄髒了需要打掃,這就是打翻杯子之後必須承擔責任。】

笑笑拿起抹布,仔細地擦桌子和地板。看著其他人杯子裡的飲料,無比羡慕,笑笑不喜歡哭,但是能看出來他的委屈,他開始央求:“再給我倒一杯飲料好嗎?”

媽媽並非不通人情:“嗯,可以,不過你這次要小心一點哦,告訴我,怎樣做,才不會把杯子打翻呢?”笑笑想了想,揮舞著手臂說:“不能這樣。”他又意識到,杯子放在桌子的邊上,也是比較危險的,容易碰到,於是把杯子往裡推了一點,說:“放在這裡比較好!”

OK,大功告成。第一,笑笑已經嘗到打翻杯子的“後果”:沒有飲料喝;第二,笑笑明白了需要自己承擔的責任:打掃衛生;第三,笑笑懂得了下一次如何避免再犯同樣的錯誤:吃飯時不要手舞足蹈,杯子不能放在桌子邊。

2、實例:油乎乎的手亂抹別人的衣服。

笑笑吃飯吃的滿手都是油,媽媽本來是拿一塊抹布來給笑笑擦擦手,誰知,小淘氣包居然故意把油乎乎的雙手,往媽媽的衣服上抹,抹完之後還哈哈大笑。這屬於故意犯錯。

媽媽:“髒手不能往別人的衣服上擦,這樣不禮貌!”

笑笑還是嬉皮笑臉,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媽媽:“看,媽媽的衣服被你弄髒了,怎麼辦?”

笑笑不以為然:“髒了就洗唄!”

媽媽非常嚴肅:“好,你去洗!”

笑笑大驚失色:“什麼,我洗?你,你洗!”

媽媽堅持原則:“是你弄髒的,你負責洗乾淨!”

雖然笑笑根本洗不乾淨衣服,只是隨便在清水裡搓了幾下揉了幾下,但是,他明白了,他犯下的“錯誤”,就要自己去承擔責任、自己去補救,而不是一笑而過,別人替他收拾。

3、實例:不肯自己吃飯。

這個例子我專門寫過:《我把不吃飯的孩子“綁”了起來》。笑笑想一邊玩,一邊吃飯,於是嚷嚷著讓媽媽餵飯。媽媽用一根繩子把笑笑的雙手綁了起來,笑笑納悶,媽媽回答:“有手的人,都是自己吃飯的,你不想自己吃飯,就像沒有手一樣,所以我就把你的手綁起來。”很快,笑笑就切身感受到沒有手實在太不方便了,不能玩玩具,不能騎車……媽媽趁熱打鐵:“要麼,你有手,你就必須自己吃飯,你也可以玩;要麼,你沒有手,你不用自己吃飯,媽媽喂你,但是你也沒有手去玩。兩種情況,只能選擇一個!”這個過程,笑笑逐漸意識到手的重要作用:“我不想沒有手!”在重獲自由之後,主動要求自己吃飯。

為什麼要自己吃飯?因為你自己有手,你就要獨立地生活。然而,給孩子講道理,光靠一張嘴去“講”,好像不起作用。何不用實際行動讓孩子品嘗一下“後果”?好,既然你不願意自己吃飯,不願意利用你自己的雙手去生活,那麼,我就暫時剝奪你擁有一雙手的權利!

綁起來,不是“暴力”,整個過程,一點語言暴力和行為暴力都沒有,沒有仗勢欺人,也沒有強迫和傷害。這種自然的懲罰方式,只是為了讓孩子通過實際的感受,理解“沒有手”的後果,進一步明白“有手就應該自己吃飯”的道理。

總結:自食惡果、自作自受的懲罰方式

既然犯了錯,那麼就要感受一下錯的“後果”,讓孩子通過自身的經歷,去獲得教訓,獲得經驗,從而主動避免再次犯錯,這比家長一味地批評和指責,要有效得多!

孩子在受到家長的懲罰時,經常會有委屈感和抵觸感,甚至會有仇恨感。但是,如果採用自然懲罰法,他品嘗到自己釀下的苦果,就會把原因歸結為自己的責任,避免和家長起衝突,減少了抵抗情緒。

(三)其它懲罰方式:開罰單,約法三章,暫時剝奪權利。

1、開罰單。列一張表格,裡面填上不好的行為,比如吐口水、罵人、摔東西等,下方對應填上相應的懲罰。只要日常生活出現不好行為,立即“開罰單”。

2、約法三章。家長和孩子一起制定“懲罰條例”,讓孩子自己提出具體的建議,然後雙方都要遵守。這樣孩子感覺被尊重,會有主動性。

3、暫時剝奪權利。比如一旦犯錯,就不能看動畫片、不能玩皮球。

(四)我不贊成的懲罰方式:打罵,精神暴力,收回媽媽的愛,做家務。

1、不贊成:打罵,行為暴力,語言暴力,精神暴力。

很多家長一聽到懲罰,就想到打罵,有的“單打”,還有父母的“混合雙打”。懲罰並不等於體罰,這個我不用多說了,前一陣剛寫過《忍無可忍,能不能打孩子》,我認為打孩子是家長愚昧、無能、偷懶、暴躁的表現。打孩子的結果,要麼越打越叛逆,要麼越打越懦弱,你希望是哪一種?

“再淘氣小心我揍你”,這種方式雖然沒有痛下毒手,但這是一種仗勢欺人的恐嚇、威脅和強迫,屬於精神暴力。家長的態度會影響孩子的性格,也許當時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孩子被嚇住了,終止錯誤,不過孩子並沒有明白真正的道理。

2、不贊成:收回媽媽的愛。

“你不聽話,媽媽就不喜歡你了。”這是很多媽媽經常脫口而出的話,孩子犯了錯就要付出愛的代價,媽媽的愛將被收回。雖然我們心裡知道我們依然愛孩子,我們有口無心,但是,當孩子聽到這樣的話,他會感到恐慌,他會擔心,他會沒有“安全感”,在此後的日子裡,他會不斷地驗證“媽媽是否愛我”,如果我怎麼怎麼樣,媽媽是不是就不愛我了?

6歲以前,“安全感”對於孩子來說很重要。安全感是一個人心理健康的基礎,是自信和信任他人的基礎,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常常感到孤獨、受冷落、不能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容易逃避問題、嫉妒別人等等。

所以,不要讓孩子感覺犯錯之後就失去了媽媽的愛,要讓孩子知道,即便你沒有達到爸爸媽媽的標準和要求,我們依然愛你,這種愛是無條件的,但是,是有原則的。

3、不贊成:做家務。

好像很多育兒專家和育兒書上都建議,可以懲罰孩子勞動,做一些家務。學校也經常採用這種懲罰方式,讓不好好學習的孩子去打掃衛生什麼的。

我個人相當反對這種方式。勞動本身是一件光榮的事情,做家務是主動分擔家庭責任,說明一個人勤勞、能幹,怎麼與“懲罰”聯繫在一起呢?孩子以後會想:我才不做家務呢,我又沒有犯錯誤

(五)懲罰孩子的目的:規範孩子的行為,建立責任感。

1、規範孩子的行為。

孩子生來是無限“自由”的,隨著逐漸長大,就出現了各種各種的“規則”。當他不明白這些規則,就會犯錯。心理學家帕德里克•特羅布說:“教育是建立在一系列紀律和規範的基礎上,這些規定是為了讓孩子明白什麼行為是被允許的,什麼是被禁止的,更廣義地說,就是區分好與壞。”

回到本文開頭,我曾說:當孩子的所有“行為”都被許可時,就會變成溺愛和放縱。所以,我們應該説明孩子認識規則,並且遵守規則。自作自受、自食惡果的懲罰方式,孩子通過自己不斷的實踐和嘗試,就會慢慢掌握規則。

2、建立責任感。

即便是成人,誰都會犯錯,但是犯了錯之後,是不是有勇氣和能力去承擔責任?我想,犯錯的過程,應該是培養孩子責任感的過程。比如,打翻了杯子,就要自己打掃衛生;弄髒了衣服,就要自己去清洗;損壞了東西,就要自己去修理;弄亂了房間,就要自己去收拾……“懲罰”本身不是目的,懲罰使人懂得什麼是責任,要讓孩子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六)懲罰孩子的作用:吃一塹,長一智。

成長,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吃一塹,長一智。

人生最重要的是積累經驗,成功中有成功的經驗,失敗中有失敗的教訓,錯誤中有錯誤的緣由。經驗教訓總結起來,人生才能不斷向前。真正高明的“懲罰”,不是打罵、不是罰站、不是取消零花錢這麼盲目,而是能對孩子的成長有更大的促進作用!

一味地“說教”,並不一定能教給孩子什麼,反而讓孩子厭煩麻木,根本起不到認識錯誤和改正錯誤的效果。還不如讓孩子自己去經歷,自己去體驗,自己去思考,先“吃一塹”,然後,從錯誤中得到教訓,“長一智”,以後不再重蹈覆轍,這才是最重要的。讓孩子的每一個錯誤都和進步一樣有價值!

(七)懲罰孩子需要注意的原則

1、懲罰孩子必須讓他知道為什麼,明白原因才能根除錯誤。

2、越要懲罰,越要尊重,不能進行赤裸裸的人身攻擊。

3、家長心平氣和的時候才能懲罰,如果自己情緒不好,先放一放。

4、懲罰要堅持一定的標準和原則,不能隨心情而定。

5、給孩子一個解釋的機會,以免冤枉或者誤解。

【結束語】

想要孩子成長,就要允許孩子犯錯。犯錯的過程,是親身體會的過程,是積累經驗的過程。讓孩子通過“自作自受”“自食惡果”的方式接受懲罰,有助於規範行為、培養責任感和抗挫折的能力。

沒有適當的懲罰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但是懲罰絕不是簡單的施暴!怎樣懲罰的巧妙又合情合理,讓孩子心服口服,卻是一門技術。懲罰本身不是目的,如何在懲罰中成長和進步,才是最重要的。

媽媽再給你倒一杯喝!”【這種做法表面上看確實是尊重和理解孩子,實際則是放縱了孩子的錯誤,孩子沒有得到任何失敗的經驗。】

如何讓孩子“自作自受”“自食惡果”呢?

媽媽:“笑笑,你的飲料沒了,現在你沒有喝的了哦。”

笑笑癟癟嘴:“啊?”

【沒有飲料喝,這就是打翻杯子的後果,自己承受。】

媽媽:“嗯,而且,請你把桌上和地上收拾乾淨!”

笑笑瞪大眼睛:“啊?”

【把環境弄髒了需要打掃,這就是打翻杯子之後必須承擔責任。】

笑笑拿起抹布,仔細地擦桌子和地板。看著其他人杯子裡的飲料,無比羡慕,笑笑不喜歡哭,但是能看出來他的委屈,他開始央求:“再給我倒一杯飲料好嗎?”

媽媽並非不通人情:“嗯,可以,不過你這次要小心一點哦,告訴我,怎樣做,才不會把杯子打翻呢?”笑笑想了想,揮舞著手臂說:“不能這樣。”他又意識到,杯子放在桌子的邊上,也是比較危險的,容易碰到,於是把杯子往裡推了一點,說:“放在這裡比較好!”

OK,大功告成。第一,笑笑已經嘗到打翻杯子的“後果”:沒有飲料喝;第二,笑笑明白了需要自己承擔的責任:打掃衛生;第三,笑笑懂得了下一次如何避免再犯同樣的錯誤:吃飯時不要手舞足蹈,杯子不能放在桌子邊。

2、實例:油乎乎的手亂抹別人的衣服。

笑笑吃飯吃的滿手都是油,媽媽本來是拿一塊抹布來給笑笑擦擦手,誰知,小淘氣包居然故意把油乎乎的雙手,往媽媽的衣服上抹,抹完之後還哈哈大笑。這屬於故意犯錯。

媽媽:“髒手不能往別人的衣服上擦,這樣不禮貌!”

笑笑還是嬉皮笑臉,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媽媽:“看,媽媽的衣服被你弄髒了,怎麼辦?”

笑笑不以為然:“髒了就洗唄!”

媽媽非常嚴肅:“好,你去洗!”

笑笑大驚失色:“什麼,我洗?你,你洗!”

媽媽堅持原則:“是你弄髒的,你負責洗乾淨!”

雖然笑笑根本洗不乾淨衣服,只是隨便在清水裡搓了幾下揉了幾下,但是,他明白了,他犯下的“錯誤”,就要自己去承擔責任、自己去補救,而不是一笑而過,別人替他收拾。

3、實例:不肯自己吃飯。

這個例子我專門寫過:《我把不吃飯的孩子“綁”了起來》。笑笑想一邊玩,一邊吃飯,於是嚷嚷著讓媽媽餵飯。媽媽用一根繩子把笑笑的雙手綁了起來,笑笑納悶,媽媽回答:“有手的人,都是自己吃飯的,你不想自己吃飯,就像沒有手一樣,所以我就把你的手綁起來。”很快,笑笑就切身感受到沒有手實在太不方便了,不能玩玩具,不能騎車……媽媽趁熱打鐵:“要麼,你有手,你就必須自己吃飯,你也可以玩;要麼,你沒有手,你不用自己吃飯,媽媽喂你,但是你也沒有手去玩。兩種情況,只能選擇一個!”這個過程,笑笑逐漸意識到手的重要作用:“我不想沒有手!”在重獲自由之後,主動要求自己吃飯。

為什麼要自己吃飯?因為你自己有手,你就要獨立地生活。然而,給孩子講道理,光靠一張嘴去“講”,好像不起作用。何不用實際行動讓孩子品嘗一下“後果”?好,既然你不願意自己吃飯,不願意利用你自己的雙手去生活,那麼,我就暫時剝奪你擁有一雙手的權利!

綁起來,不是“暴力”,整個過程,一點語言暴力和行為暴力都沒有,沒有仗勢欺人,也沒有強迫和傷害。這種自然的懲罰方式,只是為了讓孩子通過實際的感受,理解“沒有手”的後果,進一步明白“有手就應該自己吃飯”的道理。

總結:自食惡果、自作自受的懲罰方式

既然犯了錯,那麼就要感受一下錯的“後果”,讓孩子通過自身的經歷,去獲得教訓,獲得經驗,從而主動避免再次犯錯,這比家長一味地批評和指責,要有效得多!

孩子在受到家長的懲罰時,經常會有委屈感和抵觸感,甚至會有仇恨感。但是,如果採用自然懲罰法,他品嘗到自己釀下的苦果,就會把原因歸結為自己的責任,避免和家長起衝突,減少了抵抗情緒。

(三)其它懲罰方式:開罰單,約法三章,暫時剝奪權利。

1、開罰單。列一張表格,裡面填上不好的行為,比如吐口水、罵人、摔東西等,下方對應填上相應的懲罰。只要日常生活出現不好行為,立即“開罰單”。

2、約法三章。家長和孩子一起制定“懲罰條例”,讓孩子自己提出具體的建議,然後雙方都要遵守。這樣孩子感覺被尊重,會有主動性。

3、暫時剝奪權利。比如一旦犯錯,就不能看動畫片、不能玩皮球。

(四)我不贊成的懲罰方式:打罵,精神暴力,收回媽媽的愛,做家務。

1、不贊成:打罵,行為暴力,語言暴力,精神暴力。

很多家長一聽到懲罰,就想到打罵,有的“單打”,還有父母的“混合雙打”。懲罰並不等於體罰,這個我不用多說了,前一陣剛寫過《忍無可忍,能不能打孩子》,我認為打孩子是家長愚昧、無能、偷懶、暴躁的表現。打孩子的結果,要麼越打越叛逆,要麼越打越懦弱,你希望是哪一種?

“再淘氣小心我揍你”,這種方式雖然沒有痛下毒手,但這是一種仗勢欺人的恐嚇、威脅和強迫,屬於精神暴力。家長的態度會影響孩子的性格,也許當時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孩子被嚇住了,終止錯誤,不過孩子並沒有明白真正的道理。

2、不贊成:收回媽媽的愛。

“你不聽話,媽媽就不喜歡你了。”這是很多媽媽經常脫口而出的話,孩子犯了錯就要付出愛的代價,媽媽的愛將被收回。雖然我們心裡知道我們依然愛孩子,我們有口無心,但是,當孩子聽到這樣的話,他會感到恐慌,他會擔心,他會沒有“安全感”,在此後的日子裡,他會不斷地驗證“媽媽是否愛我”,如果我怎麼怎麼樣,媽媽是不是就不愛我了?

6歲以前,“安全感”對於孩子來說很重要。安全感是一個人心理健康的基礎,是自信和信任他人的基礎,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常常感到孤獨、受冷落、不能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容易逃避問題、嫉妒別人等等。

所以,不要讓孩子感覺犯錯之後就失去了媽媽的愛,要讓孩子知道,即便你沒有達到爸爸媽媽的標準和要求,我們依然愛你,這種愛是無條件的,但是,是有原則的。

3、不贊成:做家務。

好像很多育兒專家和育兒書上都建議,可以懲罰孩子勞動,做一些家務。學校也經常採用這種懲罰方式,讓不好好學習的孩子去打掃衛生什麼的。

我個人相當反對這種方式。勞動本身是一件光榮的事情,做家務是主動分擔家庭責任,說明一個人勤勞、能幹,怎麼與“懲罰”聯繫在一起呢?孩子以後會想:我才不做家務呢,我又沒有犯錯誤!

(五)懲罰孩子的目的:規範孩子的行為,建立責任感。

1、規範孩子的行為。

孩子生來是無限“自由”的,隨著逐漸長大,就出現了各種各種的“規則”。當他不明白這些規則,就會犯錯。心理學家帕德里克•特羅布說:“教育是建立在一系列紀律和規範的基礎上,這些規定是為了讓孩子明白什麼行為是被允許的,什麼是被禁止的,更廣義地說,就是區分好與壞。”

回到本文開頭,我曾說:當孩子的所有“行為”都被許可時,就會變成溺愛和放縱。所以,我們應該説明孩子認識規則,並且遵守規則。自作自受、自食惡果的懲罰方式,孩子通過自己不斷的實踐和嘗試,就會慢慢掌握規則。

2、建立責任感。

即便是成人,誰都會犯錯,但是犯了錯之後,是不是有勇氣和能力去承擔責任?我想,犯錯的過程,應該是培養孩子責任感的過程。比如,打翻了杯子,就要自己打掃衛生;弄髒了衣服,就要自己去清洗;損壞了東西,就要自己去修理;弄亂了房間,就要自己去收拾……“懲罰”本身不是目的,懲罰使人懂得什麼是責任,要讓孩子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六)懲罰孩子的作用:吃一塹,長一智。

成長,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吃一塹,長一智。

人生最重要的是積累經驗,成功中有成功的經驗,失敗中有失敗的教訓,錯誤中有錯誤的緣由。經驗教訓總結起來,人生才能不斷向前。真正高明的“懲罰”,不是打罵、不是罰站、不是取消零花錢這麼盲目,而是能對孩子的成長有更大的促進作用!

一味地“說教”,並不一定能教給孩子什麼,反而讓孩子厭煩麻木,根本起不到認識錯誤和改正錯誤的效果。還不如讓孩子自己去經歷,自己去體驗,自己去思考,先“吃一塹”,然後,從錯誤中得到教訓,“長一智”,以後不再重蹈覆轍,這才是最重要的。讓孩子的每一個錯誤都和進步一樣有價值!

(七)懲罰孩子需要注意的原則

1、懲罰孩子必須讓他知道為什麼,明白原因才能根除錯誤。

2、越要懲罰,越要尊重,不能進行赤裸裸的人身攻擊。

3、家長心平氣和的時候才能懲罰,如果自己情緒不好,先放一放。

4、懲罰要堅持一定的標準和原則,不能隨心情而定。

5、給孩子一個解釋的機會,以免冤枉或者誤解。

【結束語】

想要孩子成長,就要允許孩子犯錯。犯錯的過程,是親身體會的過程,是積累經驗的過程。讓孩子通過“自作自受”“自食惡果”的方式接受懲罰,有助於規範行為、培養責任感和抗挫折的能力。

沒有適當的懲罰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但是懲罰絕不是簡單的施暴!怎樣懲罰的巧妙又合情合理,讓孩子心服口服,卻是一門技術。懲罰本身不是目的,如何在懲罰中成長和進步,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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