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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正兒八經的嬌慣行為,家長或許正在犯!

一直堅持的事, 累了、病了就放棄

下大雨了, 家長怕孩子淋濕, 就取消了去少年宮的計畫;週末郊遊歸來, 孩子喊累, 便對未完成的作業不再過問;早上孩子說頭疼, 就允許他一天不去上學。 有些家長生怕孩子吃苦, 就放棄了必須堅持的事情。 日韓等國家的父母為了鍛煉孩子的意志, 要求他們在冰天雪地裡裸身訓練。 雖然我們無需這麼極端, 但如果家長對孩子一味遷就、放棄原則, 時間久了, 孩子做事就容易半途而廢, 為人處事可能會 缺乏原則。 事實上, 吃苦教育應該融入日常生活, 父母一定要頂住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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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正確的育兒原則。 吃苦精神的培養往往就來自這最後的咬牙堅持。 當然, 父母也要評估孩子的真實情況, 尊重他們的意願, 更要做好榜樣。

認為孩子要以學業為重, 不用做家務

許多家長不讓孩子做家務活, 只在學業上嚴格要求, 以為這不算嬌慣。 但事實上, 完全不做家務活並不利於孩子發展。 研究表明, 能把家務做好的孩子更有責任感, 有助於培養應對挫折的能力。 家務能教會孩子很多生存技能, 使其領悟到人 生道理, 幫他們更好地從幼年過渡到成年。 美國育兒專家伊莉莎白·潘特麗設計了一份《兒童學做家務事年齡表》, 值得每位家長借鑒。 比如, 2~3歲的孩子可以 幫著丟垃圾、拿東西, 3~4歲能幫著取報紙、幫媽媽鋪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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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要學會收拾餐桌、準備自己第二天要穿的衣服等。

孩子還小, 動手打了家長不要緊, 長大就好了

有些孩子一不順心就會亂發脾氣、扔東西、拍桌子, 甚至抬手就打家長。 許多家長, 尤其老人, 總覺得“孩子太小, 長大了就好了”, 繼續笑呵呵地哄逗孩子, 絲毫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許多行為粗暴的孩子往往是沒有找到合 適的方式來表達和處理自己的情緒, 縱容下去可能演變為適應障礙。

當孩子第一次做出打家長的行為時, 要馬上制止, 嚴肅地告訴他不可以這樣做, 並讓孩子親口向被打的長輩道歉, 保證以後不會再這樣做。 從小約束孩子養成正確的行為模式, 才能使他今後的人生走上正軌。

玩具可以“開發智力”, 要啥買啥

玩是孩子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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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些家長毫無原則, 孩子要啥都給買, 還美其名曰“每種玩具功能不同, 能開發不同方面的智力”。 一方面, 買玩具要考慮孩子身心發展的年齡特徵, 而不是要啥買啥。 比如, 1~2歲孩子的空間感更敏銳, 可以選擇推車、能 爬著鑽過去的圓桶, 同時訓練孩子的抓握能力;2~4歲是兒童專注力發展的時段, 可選有情節的拼圖;4~6歲的孩子想像力、思維能力快速發展, 求知欲旺盛, 可選擇積木等益智玩具。 另一方面, 有求必應不利於培養孩子的延遲滿足能力。 美國斯坦福大學的經典試驗證實, 能夠耐得住等候而獲得更多回報的孩子, 更受人歡迎, 更自信, 學習成績更好。 因此, 該買的玩具主動買, 能等待的就讓孩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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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買的堅決不買。 有研究發現, 學會接受失望, 孩子在今後的人生中會更懂得如何應對心理壓力。

覺得孩子笨手笨腳, 事事代勞

有些急性子的家長, 總覺得孩子做事笨手笨腳, 於是事事代勞。 隨著心理發展, 孩子會有強烈的自我意識, 想要自己去做一些事, 或承擔一些責任, 這是一種生活體驗和成長樂趣。 事事代勞的父母剝奪了孩子的成長過程, 孩子遇事只好完全依賴父母, 甚至因懷疑自己的能力而形成膽怯心理。 日本的孩子從小就被灌輸“自己的事情自己完成”的理念, 他們外出自己背包、吃飯、穿衣服。 因此, 聰明的父母會根 據不同心理發展階段, 創造機會讓孩子從會做事情、習慣做事情, 到有責任完成任務, 建立生活自理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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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 兩歲學會脫外套、洗手, 兩歲半學會穿粘扣的鞋子、3歲學著穿外套、襯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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