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父母因為孩子買玩具的事頭疼。
在大人眼裡,
玩具買來是要愛惜的。
那麼貴買回來沒玩幾下就丟一邊了,
或者直接玩壞了,
多心疼!殊不知,
在孩子眼裡,
玩具買來就是要摔的、要拆的、要破壞的。
這個錯位,
造成了很多親子衝突。
父母們有必要瞭解下玩具之于孩子的心理意義,
否則很多玩具買回去就是浪費。
0-1歲:能夠喚醒孩子感官、滿足孩子手部探索的玩具,
都是好玩具
最好準備不同材質的玩具供一歲內寶寶探索
1歲以內的嬰幼兒, 感官快速發展。 一個玩具放在他們面前, 他們會去摸、去聞、去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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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最好準備不同材質的“玩具”供孩子探索。
譬如水,
沙子,
各種蔬菜瓜果或者鍋碗瓢盆,
各種手感和溫度的物品。
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
生活中隨手可及的日常用品都可以成為孩子的玩具。
隨著孩子手部精細動作的發展,
他們更會像個科學家一樣用探索各種事物的特性,
以及發現他們能夠對這些事物施加何種影響。
他們會去扔,
去摔,
去敲,
去砸,
等等。
你只需要確保別把貴重物品和危險物品放到孩子面前就好了。
其實,
我們可以看到,
此時合適的玩具都是免費的、生活中觸手可及的。
1-3歲:玩具是承載孩子情緒和探索欲的好對象, 要簡單結實經得起破壞
柔軟的,
有溫度感的玩偶,
能給孩子心理安慰
對3歲前後的小孩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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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
他們極度需要確認媽媽的愛,
一方面又不斷承受著一次次與媽媽的小小分離,
以及分離帶來的焦慮。
所以,
柔軟的、有溫度感的玩偶,
會給孩子心理安慰。
同樣的,
這個時候的小孩馬上進入第一逆反期。
他們的自我意識越來越強,
但又越來越多地感受到挫敗,
於是也容易拿“玩具”撒火。
跟這麼大的小孩玩撕紙遊戲, 玩推倒積木的遊戲, 都會讓他們樂此不疲。 小傢伙們會從這樣的破壞中得到極大的情緒舒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