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對孩子是一種傷害
家庭教育專家許蔚虹認為,
孩子的成長是有規律的,
六七歲的孩子大腦中有自己特有的秩序,
家長應該對孩子合理的或非原則性的需求,
多一些尊重,
少一些急躁。
因為孩子沒有成熟,
理性與克制只能由大人去完善,
操起棍棒打屁股,
讓孩子屈服,
表面上省心,
但問題根本沒有解決,
孩子照樣不明白事情應該怎麼做,
為什麼這樣做是錯誤的。
於是,
“溝通”在棍棒交加之時中斷了,
輕則留下一個非常不好的童年回憶,
重則會使孩子成為一個頑固或有暴力傾向的人。
“家長在體力上占絕對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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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一巴掌,
對孩子來說都是巨大的打擊,
孩子的心靈傷害基本上沒有可能通過平等對話、協商、調解等途徑得到釋放,
而是全部轉化成了內在的精神壓力。
”許蔚虹說,
打孩子可能導致孩子的兩種傾向:一種是孩子因為怕挨揍而成為馴服的羔羊,
性格孤僻、懦弱、自卑等;另一種是容易激發逆反心理,
有可能變成桀驁不馴、破壞性很強的人。
嚴重的還會演變為由內向外的復仇衝動,
包括對施暴者個人或對整個社會的仇視。
因為,
棍棒很容易給孩子造成弱者就要服從、暴力可以解決問題的錯覺。
教育方式不同效果就不同
“在愛中長大的孩子,
學會了仁慈;在皮鞭下長大的孩子,
只會產生仇恨。
孩子的確會惹家長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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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多時候,
孩子的錯誤是無心之過,
用愛作基礎,
讚美和鼓勵作階梯,
輔以耐心、寬容,
孩子才會給家長最好的回報。
”許蔚虹說,
孩子是家長最珍貴的寶貝,
但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不是家長的私有財產,
不能任由家長處置。
即使家長含辛茹苦地把他撫養長大,
供他衣食住行,
供他上學成長,
家長也無權實施棍棒教育。
一般說來,
孩子健康成長有四種需要:
一是父母的愛護和關懷,
而不是父母的責怪和打罵;
二是被他人接受,
被他人尊重;
三是得到別人的讚賞;
四是在家裡有地位。
而體罰只會破壞孩子的這些心理需求。
許蔚虹說,
父親經常打女兒,
會造成女兒缺乏自尊、自愛和自信,
在青春期容易出現早戀,
還會使女兒數學成績差;父親經常打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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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造成兒子逆反心理,
不願服從社會規範,
或者退縮、幼稚,
缺少男子氣;母親經常打兒子,
會造成兒子缺乏自信心、挫折感、多疑、沒有安全感等。
打孩子不僅不能解決問題,
還會造成新的心理問題。
當孩子對被懲罰的方式、輕重等考慮得越多,
就越不關心問題本身,
從問題本身吸取的教訓和經驗越少,
因為打罵只會使孩子不再在家長面前表現家長不喜歡的行為,
讓孩子學會逃避被打,
而沒有學會分辨是非善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