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家庭情況環境不同, 家長的經歷和性格不同, 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也就千差萬別, 就如同有的家長贊同“棍棒教育”有的家長非常反對這種方式。 贊同的家長認為棍棒教育是説明孩子改進錯誤, 反對的家長認為這是在打擊孩子的積極性。 每個家長都有各自的想法。 但今天我們要來瞭解的是專家眼裡無論如何不能打孩子的六種情況:
1.孩子犯錯誤, 是因為父母事先沒有告訴孩子不能這樣做, 或者父母沒有把話講清楚。
2.孩子所犯的錯誤, 父母自己也在犯。 爸爸媽媽自己都不知道這方面的事情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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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因為這時打孩子往往只是發洩自己的憤怒, 懲罰時往往會失去分寸, 會忽視孩子犯錯誤的原因, 也很難給孩子講清楚為什麼要打他, 很容易失手打傷孩子。 應等自己怒氣平息了, 頭腦清醒了, 再實施懲罰。 >>>兒童學前教育 家長可要三思
4.孩子生理與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況者不能打:行為亢奮有神經障礙的孩子, 十分敏感的孩子, 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
5.不到3歲的孩子不要打。
根據心理學家埃裡克森提出的人格發展階段理論, 3歲的孩子處於遊戲期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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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歲以後要儘量少打, 12歲以後的孩子不能打。
一般而言, 孩子6歲以後就應儘量減少體罰, 而到了12歲就應完全停止了。 6歲以後, 多數孩子已經進入學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