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棍棒教育孩子的6種情況

每個家庭情況環境不同, 家長的經歷和性格不同, 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也就千差萬別, 就如同有的家長贊同“棍棒教育”有的家長非常反對這種方式。 贊同的家長認為棍棒教育是説明孩子改進錯誤, 反對的家長認為這是在打擊孩子的積極性。 每個家長都有各自的想法。 但今天我們要來瞭解的是專家眼裡無論如何不能打孩子的六種情況:

1.孩子犯錯誤, 是因為父母事先沒有告訴孩子不能這樣做, 或者父母沒有把話講清楚。

2.孩子所犯的錯誤, 父母自己也在犯。 爸爸媽媽自己都不知道這方面的事情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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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很好地在這方面以身作則時, 不要急著去打孩子。 等自己改正了這方面的錯誤, 清楚地知道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做時, 再去懲罰也不遲。

3.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因為這時打孩子往往只是發洩自己的憤怒, 懲罰時往往會失去分寸, 會忽視孩子犯錯誤的原因, 也很難給孩子講清楚為什麼要打他, 很容易失手打傷孩子。 應等自己怒氣平息了, 頭腦清醒了, 再實施懲罰。 >>>兒童學前教育 家長可要三思

4.孩子生理與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況者不能打:行為亢奮有神經障礙的孩子, 十分敏感的孩子, 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

5.不到3歲的孩子不要打。

根據心理學家埃裡克森提出的人格發展階段理論, 3歲的孩子處於遊戲期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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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強烈, 同時孩子的良心、道德感也有了發展, 自我統一性開始出現, 而3歲前的孩子, 這一切都沒有出現, 或者只是剛剛發展。 即使是有的孩子過於頑皮, 體罰他的時間也只能提前到1歲半, 對於1歲半以內的嬰兒是絕對不能進行體罰的。 因為在這一年齡段, 孩子的活動主要是滿足生理上的需要, 主要是一系列因為吃、喝、拉、撒、睡帶來的條件反射, 是無意識的。 在這一階段體罰孩子, 會影響他們做出正常的生理與心理反應, 導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6.6歲以後要儘量少打, 12歲以後的孩子不能打。

一般而言, 孩子6歲以後就應儘量減少體罰, 而到了12歲就應完全停止了。 6歲以後, 多數孩子已經進入學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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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自主意識有了較好的發展, 自尊心越來越強, 開始努力地做事情, 渴望著憑藉自己的能力、勤奮, 不斷帶來各種成就。 這時體罰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使他喪失成長所必須的成功體驗, 影響人格的健康發展, 養成消極、自卑的人格;而且在這一時期進行體罰, 孩子能夠清楚地記住父母對自己的體罰, 在心靈蒙上一層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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