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已婚育齡婦女或者是未婚少女通常情況下都會使用避孕藥來避孕, 但是你們知道嗎?10類女人, 千萬不能輕易吃避孕藥喲!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不宜服用。 因為進入體內的避孕藥都在肝臟進行代謝, 經腎臟排泄, 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使用, 將會增加肝、腎負擔。
2.患有心臟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 避孕藥中的雌激素能使體內水、鈉等物質滯留, 會加重心臟負擔。
3.有高血壓的女人不宜使用。 少數婦女用藥後會使血壓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 由於服用避孕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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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女人, 在沒有治癒前, 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藥。
6.乳☆禁☆房良性腫瘤、子宮肌瘤以及各種惡性腫瘤患者不宜使用, 以免對腫瘤產生不良影響。
7.過去或現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腦血栓、心肌梗塞、脈管炎等)者不能使用。 避孕藥中的雌激素, 可能會增加血液的凝固性, 會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8.患慢性頭痛特別是偏頭痛和血管性頭痛的婦女不宜使用, 否則會加重症狀。
9.過去月經過少者, 最好不用。 長期使用避孕藥可使子宮內膜呈萎縮狀態, 更會減少月經量。
10.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 避孕藥可使乳汁分泌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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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避孕藥的注意事項
1、服用各種避孕藥必須養成準確、按時、按量服用的良好習慣, 不可隨意改變或延長服藥時間。 不要漏服、遲服, 發現漏服應於次日補服, 否則易造成不規則出血或避孕失敗。
2、避孕藥應妥善保存, 避免小兒誤服。 藥片如果受潮、溶化或糖衣層磨損、壓碎時, 都不要服用, 以免影響避孕效果或造成陰☆禁☆道出血。
3、長期避孕者, 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 服藥期限通常短效藥6--7年, 長效藥3--4年為宜。 探親避孕藥每年不超過2次。 可與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
4、凡患急、慢性肝炎, 腎炎、腫瘤, 糖尿病, 血栓性疾病, 心臟病, 嚴重高血壓患者, 均不可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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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產後半年內, 哺乳期或年齡在45歲以上的婦女不宜服用。
6、服藥期間受孕應中止妊娠。 要求生育時應停藥半年後再孕, 以防生育畸形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