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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作 第三等級的父母

如果你能說出孩子10個優點, 你是個優秀的父母;如果你能說出孩子5個優點, 你是個合格的父母;如果你連孩子一個優點都說不出來, 那你該是個“下崗”的父母!”國家一級作家、著名兒童文學作家陳慶祥如是說。

陳慶祥首先提出等級父母的概念。 他表示:通常有三等父母:一等父母用眼睛管教孩子;二等父母用嘴巴管教孩子;三等父母用拳頭管教孩子。 你們應該爭取做一個一等、至少

是二等的父母, 千萬不要做三等父母。 另外, 作為父母, 我們還有義務去“發現”孩子的優點!

如果孩子出了問題, 很有可能根源是在父母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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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陳慶祥提出的第二個觀點, 以此, 他打了個比方, 一個媽媽煲了雞湯給兒子喝, 他不喝, 媽媽就想出了“喝一口獎一元錢”的辦法, 結果小朋友喝了湯也賺了錢。 但是他會以為雞湯是為了大人才喝的, 從而不可能瞭解“感恩”是何物。

最後, 他感慨地說, 現在很多人都說獨生子女自私, 其實作為父母, 我們應該反省一下, 自己是否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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