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拜訪了朋友, 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 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 大女兒今年18歲, 已經不住在家裡了。 她跟著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 兩個人手上都各有一支煙。 穿著很新潮, 塞著小肚子, 後面寡出腰的部分還有一個刺青。 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肴上也有刺青。 兩個人竊竊私語, 有說有笑, 但是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 這讓我蠻感慨的, 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 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 都是有有效期的。
我第一次見到這個外國女孩時, 她才8歲。 10年前我去她家時, 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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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小的時候, 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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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 也比不過10年有效期的努力了。
我突然很感慨, 我告訴我自己, 必須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 因為時間真的過的很快。 我不想將來只有歎氣, 搖頭的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