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樣說。
我們需要從兩個方面來討論這個問題。
第一, 兒童生命成長的法則究竟是什麼?
第二, 我們為什麼要讓孩子早早地認字?
我們先討論第一個方面。 0-6歲的兒童, 必須在生命的頭6年中, 學會把握這個物質世界的基本秘密, 創造一個自我。 這聽起來像是一個哲學問題, 但它表現在孩子生活的點點滴滴, 表現在孩子的每一個行為和感覺上。
首先, 從孩子把自己和這個世界分離開始。 孩子出生時, 和這個世界是渾然一體的, 和自己也是渾然一體的。 例如, 兒童所看見的, 他認為和自己是一體的;觸摸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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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兒童必須在這7年中, 創造出一個自主的內在管理系統, 這個系統就是自我。 兒童兩歲時, 自我意識開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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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這樣一個生命的巨大工程, 對於一個弱小的生命而言, 還不夠艱巨嗎?
文字, 是這個物質世界的符號, 即使兒童到了5歲時有了認字的願望, 也是把它當作和物質一樣的存在物來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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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然狀態, 你不會看到有哪一個孩子, 會把文字以成人認為的那種文字的意義來學習。 這正是這個時期兒童生命的特徵, 所以, 如果說5歲有一個認字和書寫的敏感期, 也只意味著和孩子認識這個物質世界的其他東西一樣, 是一個自然的過程, 而不能夠用文字把孩子局限在脫離現實的書本世界裡, 因為兒童這個時候成長的是生命, 建構和創造的是自我, 而不是用如此珍貴的時間, 來學習一個技能。
我們的第二個問題是, 為什麼我們非要讓孩子認字?為什麼我們非要把小學的內容下放到幼稚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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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我們再問一下, 我們對孩子有多少瞭解?對人這種生命的成長過程又有多少瞭解?我們還要問一下, 我們怎樣做對我們的孩子更有幫助, 更有支持?將來, 在他18歲走向社會的時候, 他究竟是依靠什麼在這個社會上生存, 並創造自己的生活?是依靠強大的人格力量和心理力量, 還是依靠提前學會的技能?
更重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