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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孕39周前採取剖腹產

“看時辰剖腹產”讓出生後的孩子大富大貴的新聞, 時有耳聞, 有錢人家更是如此, 有些人也不管是否“足月”, 就以剖腹生產方式, 讓嬰兒離開母體。 就此, 成大醫院小兒胸腔科主任林毓志指出, 孕婦最好不要在懷孕39周前, 在無醫學上的理由時採取選擇性剖腹生產, 以避免嬰兒出現嚴重併發症, 尤其是呼吸方面疾病。

懷孕滿37周才稱為足月

懷孕滿37周才稱為足月, 未滿37周就出生的嬰兒稱為早產兒, 若是在32周至37周出生, 就稱為晚期早產兒。

選擇剖腹產的理由很多, 除醫學上外, 其他不外乎是看時辰、怕痛、維持身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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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程度越高者, 越不會在無醫學上理由選擇剖腹產。 研究發現, 女醫師選擇剖腹產較一般人少1/3, 醫師的太太剖腹則少1/6。

據統計, 臺灣剖腹產率在全球名列前茅, 2003年至2008年, 逾30%活產嬰兒是以剖腹產方式出生, 其中晚期早產兒更高達50%。 2009年剖腹產約65000人, 其中無醫學上理由選擇剖腹產者約占6%。

據悉, 早產兒的器官不成熟, 死亡率偏高, 即使是接近足月的早產兒, 也較容易罹患呼吸窘迫症、餵食困難、低血糖、新生兒黃膽、體溫不穩定、呼吸暫停等病症, 且時常住院檢查, 出現過動兒、發展遲緩、接受特殊教育及留級生比例也較高。

11類孕媽確實需要“剖腹產”

11類孕媽確實需要“剖腹產”

1、孕婦的骨盆明顯狹小或畸形;

2、陰☆禁☆道、軟產道、盆腔、宮頸出現特殊病變或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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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胎位有異常, 如橫位、臀位;

4、產前出血;

5、子宮有疤痕;

6、妊娠合併症或併發症病情嚴重;

7、先兆子宮破裂;

8、做過生☆禁☆殖☆禁☆器修補;

9、35歲以上的高齡初產婦;

10、胎兒體重超過4千克, 或出現宮內缺氧、臍帶脫垂等;

11、前置胎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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