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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成為引誘孩子偷錢的元兇

郜媽愛說笑

老師向學生解釋“誘惑”這個詞的意思:

“就是明明知道不應該, 但就是想要拿小刀從撲滿的投幣口裡掏錢, 這就是‘誘惑’。 ”

小明聽了點頭道:

“嗯, 這個主意不錯, 回家去試試。 ”

郜媽侃一侃

這是女兒八歲時發生的事情――

總是一回家就把錢包隨手扔在玄關櫃上的丈夫, 發現錢包裡少了一千元。

“是你拿了我的錢嗎?”

他分別問了家裡的三個“嫌疑犯”――

我、十一歲的兒子與八歲的女兒, 每個人的回答都是“沒有”。

但我留意到女兒在回答“沒有”時, 眼睛不敢望著她爸爸, 我心裡就有底了, 但如何讓女兒認錯且悔改?我卻一點譜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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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打電話向一位相熟的親子教育專家朋友請教。

朋友在聽完我的述說後, 第一句話居然是:

“你女兒會偷錢, 錯在你丈夫把錢包隨意放置, 這在法律上稱做‘引誘犯罪’!”

“我丈夫一直都有這種亂放錢包的習慣啊, 但為什麼只有女兒受引誘, 她的哥哥卻不受到引誘而偷錢呢?”

“這跟每個孩子天生的個性與年齡大小有關, 孩子的物質欲較強, 或年齡較小還不太分得清你物與我物的界限, 就容易犯錯了。 ”

朋友還提出兩個與孩子溝通的原則給我作參考――

1.千萬不可採用“審問犯人“的方式來“提問”女兒, 強逼她認錯, 建議用比較和

緩的方式去“點”她, 讓她知道父母清楚她犯錯誤了。

2.一定要弄清楚她偷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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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想出杜絕此項行為的方法。

“至於用什麼方式去跟你女兒談, 你是她母親, 應該會比我這個外人更瞭解適用的對策。 ”

專家朋友的這番話, 安定了我這做媽的在初知女兒偷錢時, 湧上心頭的一些紛雜想法――真丟人, 自己竟然會教育出一個會偷錢的孩子!小小年紀就有偷錢的惡習, 長大了還不犯更大的錯誤?

靜下心來的我決定跟女兒做一個“母女單獨約會”, 請她去西餐廳吃她最愛的牛排大餐。

我耐心地等待女兒享用了一頓豐盛餐點, 顯出心滿意足的放鬆模樣後, 才以不經意的口吻說:

“爸爸前兩天皮包裡不是少了一千塊錢嗎?他懷疑是不是我們家的小朋友拿了, 我跟爸爸說, 我相信我們家小朋友一定不會隨便拿人家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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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意在言談中, 絕對不用“偷”這個字眼, 以免造成女兒心理上的陰影。 我發現女兒在聽我提起爸爸少錢這事時, 眼睛就低垂下去不敢看我, 我進一步確定這錢肯定是女兒拿的, 我決定給她保留面子, 不去要求她向我承認錯誤, 於是便將話鋒一轉:

“你的零用錢夠用嗎?”

女兒哭起來, 抽抽搭搭地說:

“就是不夠用啊!”

“怎麼會不夠用呢?我給哥哥的零用錢跟給你的一樣多, 怎麼哥哥都沒有說不夠用呢?”

“因為我想買一個手提音響, 還有一塊表!”

“家裡已經有一台音響, 可以讓你聽故事和音樂, 你為什麼還想要買一個手提音響呢?手錶你也已經有兩塊了, 也不見你戴它, 為什麼還要花錢再去買手錶?”

“那個音響總是被哥哥霸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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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他喜歡聽的故事和音樂, 我如果能有自己的手提音響, 就可以高興聽什麼就聽什麼了;那兩塊表是你和小阿姨選你們自己喜歡的樣式送我的, 都不是我喜歡的, 我想去買一塊自己喜歡的表!”

“這兩樣東西真有這麼想要嗎?”

女兒點點頭。

“好, 那你先選擇一樣你最想要的, 媽媽帶你去買。 ”

女兒驚訝地看著我問:

“真的可以買嗎?”

“真的可以, 不過由於這兩樣東西家裡都有了, 所以在媽媽的預算中都不是非買不可的‘必需品’, 因此買這東西的錢, 媽媽可以先借給你, 你每個月來攤還這筆借款, 你願意嗎?”

女兒點頭應允, 選擇先買手提音響, 我便領著她去百貨商城選購。 大概是考慮到這筆費用需要事後攤還, 女兒選擇了一個中價位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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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後, 我拿出一張紙, 要女兒寫下欠條, 注明每個月預備歸還的金額, 並讓她簽下姓名摁上手印。

女兒這筆欠債在六個月後還清, 在還清最後一筆款項時, 我把欠條還給她, 並且願意再借一筆錢給她買手錶, 女兒卻婉拒了我的好意。

“我不要買手錶了, 因為每個月要還錢實在很痛苦。 ”

“可是你不是很想要一塊自己喜歡的手錶嗎?”

“也沒那麼想啦, 而且我也不是那麼愛戴手錶, 就算買來了, 我最多也只會戴幾天就不戴了。 ”

女兒再也沒犯下任何不告而取的錯誤, 並且養成了購物前先停下想一想是否一定需要, 還有觀察物品品質差別與比價的習慣。 我們家的那個老爺, 也為了避免成為“引誘犯罪”的禍首, 而改變了我說了幾百遍他都不肯更改的亂放錢包的毛病。

郜媽老實招

孩子犯錯誤時,雖然不可輕忽,但也不必要把那“結果”放大為“罪大惡極”,延伸想得太壞太遠,以免在造成自己嚇自己的恐慌與罪惡下,對孩子做出太過嚴厲的處罰;而應把關注的重心放在“為什麼他會犯錯”的原因上。

跟孩子做溝通時,最好採取“軟著陸”的方式,就是先進行一些能讓他心情愉悅放鬆的活動,如吃飯、說故事……並挑選適宜的時機,採用“一對一”的方式;在用詞遣句上也要避免使用傷害孩子自尊心的言詞,或將他的行為冠以充滿羞辱性的如小偷、騙子、壞孩子等名稱;只要感覺到孩子知道自己犯錯知恥就行,沒有必要一定要逼孩子承認錯誤,給他留些顏面和自省的空間。

公說婆說

禹王

我也遇到這事,很為難,你處理得很好!謝謝!

安沐瑞

想想自己小時候也有過因為零用錢不夠用而偷拿爸爸的錢的行為。你的教育方法真好。

嗯嗯

其實對於小孩的行為是不能用“偷”這個字眼的。更多的是要正面引導。

清揚

“你女兒會偷錢,錯在你丈夫把錢包隨意放置,這在法律上稱做‘引誘犯罪’!” 真的?那街上穿著清涼的時髦女郎在法律上也應稱做“引誘犯罪”!

博主郜媽

我文中所說的是針對沒有“物權所有”觀念的孩子。如果按照你“依著三歲孩子智商”的觀點來看,那賣豬肉、賣衣物的將物品放在櫃檯上,也叫“引誘犯罪”

郜媽老實招

孩子犯錯誤時,雖然不可輕忽,但也不必要把那“結果”放大為“罪大惡極”,延伸想得太壞太遠,以免在造成自己嚇自己的恐慌與罪惡下,對孩子做出太過嚴厲的處罰;而應把關注的重心放在“為什麼他會犯錯”的原因上。

跟孩子做溝通時,最好採取“軟著陸”的方式,就是先進行一些能讓他心情愉悅放鬆的活動,如吃飯、說故事……並挑選適宜的時機,採用“一對一”的方式;在用詞遣句上也要避免使用傷害孩子自尊心的言詞,或將他的行為冠以充滿羞辱性的如小偷、騙子、壞孩子等名稱;只要感覺到孩子知道自己犯錯知恥就行,沒有必要一定要逼孩子承認錯誤,給他留些顏面和自省的空間。

公說婆說

禹王

我也遇到這事,很為難,你處理得很好!謝謝!

安沐瑞

想想自己小時候也有過因為零用錢不夠用而偷拿爸爸的錢的行為。你的教育方法真好。

嗯嗯

其實對於小孩的行為是不能用“偷”這個字眼的。更多的是要正面引導。

清揚

“你女兒會偷錢,錯在你丈夫把錢包隨意放置,這在法律上稱做‘引誘犯罪’!” 真的?那街上穿著清涼的時髦女郎在法律上也應稱做“引誘犯罪”!

博主郜媽

我文中所說的是針對沒有“物權所有”觀念的孩子。如果按照你“依著三歲孩子智商”的觀點來看,那賣豬肉、賣衣物的將物品放在櫃檯上,也叫“引誘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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