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星期天, 外婆都會買一條江團, 加上酸薑酸辣椒, 煮得滿屋生香。 美兒一聞到這香味就高興, 她從小就最喜歡吃這種肉多刺少的魚, 特別是魚皮, 柔軟而細滑, 吃在嘴裡, 美在心裡。 因為喜歡吃魚, 每個有魚的星期天, 她都會多吃一碗飯。
最初, 我們都像別的父母那樣, 唯恐她少吃, 把好吃的都放她面前, 並且輪流把自己撚到的魚皮放到她碗裡。 看著她吃得高興, 自己也高興。
但這種場面沒維持多久, 美兒漸漸把魚皮視為自己的專利, 所有的魚皮, 一塊不漏, 全夾到自己的碗裡。 吃著嘴裡的, 盯著碗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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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 父母和爺爺奶奶們都會為了孩子高興, 而不再碰魚皮, 大家都認為, 只要孩子高興就好, 沒有哪個大人想背上和娃娃“爭食”的名聲。
但問題是, 這樣做的後果很不好, 孩子們會因為大人的忍讓而漠視他們的感受, 只在乎自己的喜好, 而不在乎大人的感受, 長大之後目中無人, 唯我獨尊。
有一則流傳甚廣的故事:一個女兒, 從小母親就把魚中段給她吃, 而自己只吃魚頭和魚尾。 這讓她以為母親愛吃魚頭和魚尾, 而不愛吃肉多的中段。 這個故事向人們詮釋了傳統意義上的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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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種生成於物質匱乏時期的母愛模式, 在現實條件下是否還有價值?父母和孩子, 究竟應該平等分享還是成全他的獨享?現實物質供應條件下, 我們完全有條件與孩子一同分享大人也同樣喜歡的東西。 因此, 在飯桌上, 我和美兒的媽媽很正式地對她說:爸爸媽媽也喜歡吃魚皮, 我們希望她和我們一起, 高高興興地各吃一份。
女兒最初面有難色, 後來漸漸輕鬆, 到最後, 還把發現的魚皮往爸爸媽媽碗中夾, 她知道爸爸媽媽也喜歡吃魚。 她明白, 最高興的事不是一個人吃掉了所有的魚皮, 而是大家都吃到了自己喜歡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