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 給我巧克力!”玩得滿頭大汗的林林跑回家裡, 對媽媽說。
“下樓的時候不是剛吃過嗎?再吃牙會壞的。 ”媽媽不同意。
“我就要, 就要!”林林跺著腳嚷起來。
“那就只吃一小塊兒。 ”媽媽妥協了。
“不, 我要吃整塊兒!”林林任性地說。
“你要什麼時候才懂事?”媽媽氣急敗壞地訓斥起來。
不料林林坐在地上大哭起來。 媽媽無可奈何地搖了搖頭, 唉!這孩子, 總是這麼任性。
林林是奶奶帶大的, 從小被視若掌上明珠, 有求必應。 林林想買什麼玩具, 爸爸媽媽說不買, 爺爺奶奶就掏錢。 一來二去, 林林有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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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 林林的任性、固執同成人的溺愛、放縱以及教育不一致有關。 任性的孩子, 長大了就可能發展為剛愎自用、鑽牛角尖的人, 很難與他人和睦相處。 其實父母應該清楚, 也必須讓孩子知道, 人生活在社會中, 是需要有所限制和約束的;只有具有自我約束的能力, 才能適應社會。 因此, 家長應該在孩子小的時候就糾正他們的任性與固執。
首先, 要從根子上去除造成孩子任性的原因, 對林林而言, 就是要糾正溺愛與放縱, 糾正成人對他教育的不一致。 對具體的任性行為, 父母不能硬來, 可試試以下方法:
轉移注意力。 在孩子表現出執拗時, 父母可先採用轉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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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不理睬。 轉移的方法收效不好時, 可以“暫時不去理他”, 父母可視情況採用沉默和“禁閉”兩種形式。 沉默是父母對孩子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 哪怕孩子滾到地上也當看不見;或當孩子鬧得很凶時, 用神情制止。 沉默具有一定的威懾力, 孩子看鬧了半天也引不起父母的關注, 一般就會偃旗息鼓。
假如沉默不起作用, 就可以將門帶上, 讓孩子獨處一會兒。 當然, 屋裡不能有危險品, 也不要有孩子能玩的東西, 以防懲戒作用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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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罰並用。 當孩子任性胡鬧時, 給孩子兩種選擇:一種是不再鬧下去, 將得到某種獎賞;一種是鬧下去, 會受到處罰。 孩子在聽清兩種結果後, 通常會放棄吵鬧以獲得獎賞。 這時, 父母要抓住時機給孩子講明道理, 讓他明白, 正當的要求父母會同意;不正當的要求, 鬧是沒用的。
不過應注意的是, 有些時候, 孩子表現出“固執”只是一種正常的情緒反應, 是孩子有主見的表現, 父母不可一味指責或懲戒。 那麼, 哪些“固執”行為是可以肯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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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是孩子的正當行為被忽視或粗暴干涉後出現的執拗行為。 例如, 孩子正玩得興頭上, 父母不由分說拽上就走, 孩子就可能會哭鬧著不願離開。 孩子也有自尊心, 不尊重孩子, 孩子自然會反抗。 正確的做法是, 父母可先告訴孩子需要做什麼事了, 讓他有個心理準備;也可以把將要做的事與孩子的遊戲聯繫起來, 如:該睡覺了, 可以讓孩子帶上正在玩的娃娃一起睡。
其二, 是孩子認定自己做的事是正確的時候, 會執拗地“堅持真理”。 比如, 平日家中來了客人, 孩子拿糖果招待, 會受到讚揚。 但如果忽然來了一位患糖尿病的客人, 就會拒絕吃糖, 孩子不理解, 硬是讓客人吃。 這時, 大人只要給孩子講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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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 是父母本來答應做而違約的時候, 孩子也會表現得很固執。 這就要求做父母的在答應孩子之前, 應該充分考慮好可行性, 不要糊弄孩子, 也最好不要隨便違約。 實在做不到, 要向孩子解釋清楚, 這也是對孩子守諾言、講信用的一種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