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常常教導孩子“不要與陌生人說話”。
事實上, 這一法則存在3個問題:
問題一:專家做過這樣一個實驗, 讓幾位母親反復告誡孩子, 不要與陌生人一道離開公園, 然後, 母親們丟下孩子躲到遠處觀察。 結果, 她們十分震驚地發現, 孩子居然與陌生人一起離開公園去尋找“丟失的媽媽”。 實驗表明, 平均只需花35秒鐘, 一位陌生人就可以將孩子引誘出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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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該法則暗示孩子, 陌生人是壞人, 意味著危險, 而他們認識的人都是好人, 意味著安全。 這種暗示會給居心不良的孩子的“熟人”有可乘之機。
問題三:如果孩子在公共場所走失, 向陌生人求助極可能是孩子唯一的選擇, 而這一能力必須在平時與陌生人或陌生環境接觸後才能獲得。
如果你走失了, 去找員警.父母過多地教給孩子這種“大眾常識”, 忽略了兩個問題:
問題一:許多員警的標誌、徽章都戴在頭上或肩上, 而孩子的視線主要集中在成人的腰部以下, 在人多的公共場所, 孩子很難辨別出誰是員警。
問題二:在某些場合, 孩子可能根本找不到員警。
任何地方都不安全
這種說法意在讓孩子更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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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法則的另一問題是, 它的有效期過於短暫, 當父母警告孩子時, 他就會警覺起來, 可隨著時間的流逝, 危險並沒有發生, 孩子的警惕性就鬆懈下來, 認為父母的話是危言聳聽, 可往往這時危險才真正臨近。
外出時必須緊跟父母
要求孩子時刻緊跟父母是不現實的, 因為孩子的注意力不會長時間地集中在某一件事物上, 在這樣的告誡聲中, 孩子永遠都不可能獨立行動。
然而, 面對種種不安全的現實環境, 父母究竟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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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時可做些訓練, 教孩子掌握與陌生人交往的方法。 例如, 媽媽特意讓5歲的兒子在公園裡詢問:到附近的兒童樂園怎樣走?而她自己則站在遠處觀察孩子如何選擇詢問的人, 並與之交談。 等孩子問完後, 馬上和他一起討論:為什麼他要選擇這個人, 他們談話的內容是什麼, 孩子的感受怎樣等。
在這個過程中, 孩子學習了與陌生人交往的方法, 最重要的是選擇什麼樣的陌生人, 培養了孩子觀察陌生人的直覺。 經過這樣訓練的孩子, 往往比那些從不與陌生人說話的孩子更不易上當受騙。
2、為了減少孩子與父母外出時走失, 對於較小的孩子, 可以給他穿上色彩鮮豔、有特點的衣服和帽子, 便於在人群中辨認。 如果到外地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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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要給孩子灌輸一些保護自身安全的知識。 以孩子上學為例, 可以為他選擇上學的最佳路線, 沿途查明哪些地方可以安全停留, 哪些地方可以尋求幫助和庇護, 選定了的路線就要孩子堅持走, 並告訴他您會經常檢查, 看他是否有遵守這一規則, 必要時暗中跟隨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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