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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分溫涼 不可亂用藥

一切疾病的發生不是人體本身的功能紊亂, 就是各種致病因素(外邪)對人體的侵襲, 使人體的陰陽失調而致, 也就是說人體的陰陽偏勝或偏衰就會產生疾病。 一般地說, 陽勝生熱病, 陰勝生寒病。

各種中藥都具有各自偏勝之性的特點, 人們就是利用藥的這個特點祛除外邪, 調整臟腑功能, 糾正陰陽的偏勝、偏衰, 從而達到治病的目的。

藥的偏勝之性, 就是藥物的寒、熱、溫、涼四種藥性, 習稱“四性”, 也叫做“四氣”。 寒涼與溫熱是藥物的兩種不同屬性, 寒涼屬陰, 溫熱屬陽。 寒涼藥具有清熱、瀉火、解毒的作用, 主要治熱性病證;溫熱藥具有散寒、助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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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治寒性病證。 寒與涼, 溫與熱只是同種藥性程度上的差別。 所以“涼”可以叫做“微寒”, “寒”可以叫做“大涼”;“溫”可叫“微熱”, “熱”可稱“大溫”。

您也許會問藥物的寒熱之性是怎樣知道的呢?是用什麼儀器測出來的嗎?

不是, 它是從藥物作用於人體所產生的反應上表現出來的。 也就是服用了某種藥物之後, 從服藥者的感覺上、效果上歸納出來的。 如夏天很熱, 吃了西瓜後便感到涼爽, 從而可知西瓜是涼性的;冬天嚴冷, 服了生薑湯則全身暖和, 所以生薑是溫性的。 同樣的道理, 高熱煩躁、口渴的熱性病人, 服了石膏、知母、黃連之後, 熱退渴止, 煩躁解除, 那麼這些藥就是寒性的;一個受涼而引起的寒性腹瀉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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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乾薑、生薑之後, 瀉止痛徐, 這些藥就是溫性的。 《神農本草經·序例》提出“療寒以熱藥, 療熱以寒藥”的用藥原則就是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治療疾病必須對症用藥才能取得滿意的效果, 如果不明藥的寒熱溫涼及其作用, 不加選擇地用藥, 則達不到治療目的, 甚至會產生不良後果。 如受涼而引起的惡寒無汗, 鼻流, 清涕, 全身酸痛的風寒感冒, 應用生薑。 蔥白等辛溫發散的藥為宜。 若用涼性的薄荷、桑葉等治療, 則病不但不會好, 甚則會加重。

明白了這個道理, 您在平時購藥、服藥, 或是應用食療時就要注意, 寒病用熱藥, 熱病用寒藥, 切不可不顧藥性而隨便服用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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