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碰壁、升學受限,
甚至還影響到戀愛和結婚,
這是許多乙肝攜帶者面臨的困境。
今後,
乙肝攜帶者將獲准從事托兒所幼稚園工作。
衛生部近日發佈《托兒所幼稚園衛生保健工作規範》修訂說明,
取消體檢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應調離工作”的規定,
意味著乙肝攜帶者將不再被拒之門外。
對乙肝攜帶者來說,
這是一座里程碑,
彰顯時代的進步。
但規定同時引起了社會不少爭議。
許多幼兒家長擔心:老師會不會將乙肝傳染給孩子呢?有網友表示,
衛生部的這一紙規定如果強制執行,
或許能減少乙肝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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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發佈
乙肝攜帶者獲准從事幼教
《托兒所幼稚園衛生保健工作規範》修訂說明要求, 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且增加工作人員“不留長指甲”的要求。
按照現有傳染病防治法要求, 新規刪去體檢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應調離工作”的規定, 乙肝攜帶者今後也可從事幼托工作。 但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此外, 新規還強調了兒童戶外活動時間, 提出在正常情況下, 全日制兒童戶外活動時間每天不少於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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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擔憂
“老師若有乙肝, 我就轉學”
消息一出, 即展開熱議。 很多幼兒家長禁不住擔心:幼托老師會不會將乙肝傳染給孩子呢?幼兒家長楊女士表示, 她很難接受孩子的老師是乙肝患者, 哪怕是乙肝攜帶者也不行。 “孩子年紀太小, 抵抗力弱, 免疫力差, 萬一哪天不小心被傳染上了乙肝怎麼辦?這可是一輩子的事。 ”
也有家長認為, 幼稚園老師每天都會跟孩子親密接觸, 甚至幫他們洗碗、洗毛巾等, 有時還會親吻孩子。 萬一哪個老師患有乙肝, 就難免會出現一些意外。 “並非我們歧視乙肝攜帶者, 主要是擔心孩子的身體健康, 萬一真被傳染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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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家長表示, 作為一個權威部門, 衛生部應該針對此事為公眾展示權威的資料以及能夠說服公眾的理論。 “保障了乙肝病毒攜帶者的人權, 誰來保護孩子們的身心健康?現在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寶貝, 這樣的規範很難讓百姓信服, 希望此事能夠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