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病因一:
月經初潮早絕經晚
月經初潮年齡小於12歲與大於17歲相比, 乳腺癌發生的相對危險增加2.2倍。 閉經年齡大於55歲比小於45歲者發生乳腺癌的危險性增加1倍。 月經初潮早, 絕經晚是乳腺癌最主要的兩個危險因素。
乳腺癌的病因二:
遺傳因素
有研究發現, 如果其母親在絕經前曾患雙側乳癌的婦女, 自身患乳腺癌的危險性為一般婦女的9倍, 而且乳腺癌病人的第二代出現乳腺癌的平均年齡約比一般人提早10年左右。
姐妹當中有患乳癌的女性, 危險性為常人的3倍。 需要強調的是, 乳腺癌並不是直接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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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的病因三:
婚育
流行病學研究表明, 女性雖婚而不育或第一胎在30歲以後亦為不利因素, 但未婚者發生乳癌的危險為婚者的2倍。 專家認為, 生育對乳腺有保護作用, 但僅指在30歲以前有足月產者。
近年來的研究認為, 哺乳對乳腺癌的發生有保護作用, 主要是對絕經前的婦女。
乳腺癌的病因四:
電離輻射
乳腺是對電離輻射致癌活性較敏感的組織。 年輕時為乳腺有絲分裂活動階段, 對電離輻射致癌效應最敏感, 而電離輻射的效應有累加性, 多次小劑量暴露與一次大劑量暴露的危險程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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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的病因五:
不健康的飲食習慣
乳腺癌的發病率和死亡率與人均消化脂肪量有較強的相關。 有些公司職員高收入造成高生活水準, 形成不科學的、不健康的“高熱量、高脂肪”飲食習慣, 結果導致乳腺癌的發病率大大提高。
乳腺癌的病因六:
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有些長期從事辦公室工作的女性白領坐多動少, 缺乏鍛煉, 接觸陽光少。 大多職業女性由於工作關係, 長時間緊箍著乳罩, 難得給乳腺“鬆綁”。 還有些職業女性迫於工作的壓力或追求事業的成功, 過著單身貴族或丁克族生活, 不成家, 不要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