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基因遺傳病
2對或2對以上基因引起的疾病, 無顯性及隱性之分, 是遺傳和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遺傳體病:染色體數目異常者, 其子代患病風險率高, 約為1/2, 應做產前診斷, 無條件做產前診斷者不宜生育。 如:21三體, 此病表現為智力低下, 齶弓高, 眼距寬, 外眼角上斜, 鼻根低平張口伸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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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
只有一個突變基因即可發病, 基因為顯性。 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如夫妻中一方為患者, 其子女患病風險率為50%, 男女患病機率相等, 若為嚴重遺傳病, 又不能做產前診斷的不宜生育。 如:成骨發育不全, 遺傳性舞蹈病。
3、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夫妻之一為隱性患者, 對方正常, 子女均不發病, 但都是治病基因攜帶者, 可以生育。 夫婦均為隱性患者, 子女100%發病, 不宜生育。 例如:先天性聾啞、視網膜色素變性、苯丙酮尿症、肝豆狀核變性等。
4、X連鎖顯性遺傳病
顯性致病基因在X染色體上。 女性多於男性, 雙親中往往有一方為患者。 例如:抗維生素D佝僂病、遺傳性慢性腎炎等。
5、X連鎖隱性遺傳
隱性治病基因位於X染色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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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寄語:準備懷孕的夫妻們一定要做好孕前檢查, 如果有上述疾病, 要治療好在要寶寶, 否則不宜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