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失敗以後, 自然會想到去醫院進行人工流產。 有的人認為做人工流產越早越好, 覺得這樣流血少, 痛苦輕。 其實這是一種誤解, 也是不科學的。
首先, 懷孕時間太短, 子宮的改變並不明顯, 用免疫抗凝法檢驗尿液或B超來診斷是否妊娠, 也是在停經40天后陽性率最高。 除非有條件檢測血內絨毛促性腺激素, 方可診斷為早孕。
其次, 許多育齡婦女的月經週期不是很規則, 容易受情緒、季節的變化或身體健康狀況的影響, 因而推遲月經來潮, 有時可延長至40多天才來月經, 來此之前還不易確診是否已經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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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過早做人工流產, 因胚胎剛剛發育, 還很小, 很容易發生空吸或漏吸, 造成手術失敗或流產不完全, 結果還得進行清宮, 多遭受一次痛苦。
因此, 停經40天后, 經檢查診斷確實懷孕, 此時做人工流產手術手術成功率高, 出血也不多, 痛苦較輕。
4種情況下不宜做人流
凡是因避孕失敗要求中斷妊娠者或因各種疾病不宜繼續妊娠者均可作人工流產。 但遇有下列情況時, 暫時不宜作人工流產。
(1)各種急性傳染病或慢性傳染病急性發作期、嚴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狀明顯的高血壓、伴有高熱的肺結核以及嚴重貧血等)不能承受手術者。
(2)急性生☆禁☆殖☆禁☆器官炎症, 如陰☆禁☆道炎、重度宮頸糜爛、盆腔炎等。
(3)妊娠劇烈嘔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糾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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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術前4小時內, 兩次體溫在37.5℃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