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備孕>正文

什麼情況下不宜考慮受孕?

下列情況暫時不宜受孕

·用期間不宜妊娠。

·停用後不宜立即受孕。

·早產、流產及葡萄胎後不能立即妊娠。 早產和流產後至少應間隔半年再妊娠。 葡萄胎清宮後2年追蹤無併發絨癌可考慮妊娠。

·飲酒後不宜受孕。

·在受到嚴重的精神創傷、過度悲傷、抑鬱等不良情緒下不宜妊娠。

·患病期間及大病初愈期仍在服藥期間不宜妊娠。

·環境污染因素排除前不宜妊娠。

·生殖道感染或性病未治療前不宜妊娠。

·嚴重的泌尿系感染未愈或治癒後初期。

·酗酒、中毒後, 吸毒期間或戒毒後期。

·患有全身急、慢性, 如肝炎、甲狀腺機能亢進、高熱等。

Advertisiment

·過度精神緊張、高度的工作壓力情況下暫緩懷孕。

·患有性病或性傳播未愈或治癒後初期。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