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況暫時不宜受孕
·用期間不宜妊娠。
·停用後不宜立即受孕。
·早產、流產及葡萄胎後不能立即妊娠。 早產和流產後至少應間隔半年再妊娠。 葡萄胎清宮後2年追蹤無併發絨癌可考慮妊娠。
·飲酒後不宜受孕。
·在受到嚴重的精神創傷、過度悲傷、抑鬱等不良情緒下不宜妊娠。
·患病期間及大病初愈期仍在服藥期間不宜妊娠。
·環境污染因素排除前不宜妊娠。
·生殖道感染或性病未治療前不宜妊娠。
·嚴重的泌尿系感染未愈或治癒後初期。
·酗酒、中毒後, 吸毒期間或戒毒後期。
·患有全身急、慢性, 如肝炎、甲狀腺機能亢進、高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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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性病或性傳播未愈或治癒後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