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准媽媽有必要做胎心監護

胎心監護是一種簡單、無痛的產前檢查, 用於評估胎兒的狀況。 在胎心監護檢查過程中, 醫生能夠監測胎兒的心跳。

如果你孕期一切正常, 那麼醫生通常會建議從你懷孕第36周開始每週做一次胎心監護。 但如果你有妊娠併發症, 可能根據情況從懷孕第28~30周就要開始做胎心監護了。

如果你有以下情況之一, 那麼胎心監護對你來說就可能會格外重要:

(1)你的寶寶比平時胎動少了。

(2)你羊水過多或羊水過少。

(3)你做過胎兒外倒轉術等來糾正胎位, 或者在孕晚期做過羊水穿刺。 做過羊水穿刺後, 醫生會建議你做胎心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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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確定你的寶寶狀況良好。

(4)你以前曾經在孕晚期出現過胎死宮內, 或者造成上次流產的問題在這次懷孕中有可能再次出現。 這種情況下, 醫生可能會建議你從懷孕28周就開始做胎心監護。

(5)你已經過了預產期, 醫生想看看寶寶在你的肚子裡狀況怎麼樣。

(6)你有糖尿病, 並且在進行胰島素治療。 你血壓高, 或有其他疾病可能會影響你孕期的健康。

(7)你的寶寶比較小, 或者發育不正常。

胎心監護可以監測寶寶休息和活動時的胎心率分別是多少。 你活動的時候心跳會加速, 胎兒也一樣, 他活動或踢腿的時候胎心率也是應該加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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