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檢查的諸多問題
B超檢查的功效
(1)監測胎兒生長發育情況, 如測定胎頭至胎臀的長度, 推算胎兒孕周;測定胎頭的雙頂徑、頭圍、腹圍及股骨的長度, 判斷胎兒生長發育是否正常等。
(2)觀察胎兒的生理活動, 如呼吸情況、身體運動、肢體運動、吞咽動作、張力是否良好等。 當胎兒在宮內缺氧時, 這些活動會明顯地減少或消失。
(3)測量羊水量。 羊水過多或過少, 都可能預示有胎兒畸形。
(4)瞭解胎盤情況。 胎盤的結構、成熟情況、與子宮壁之間有無出血、位置、有無血管瘤的存在等, 可以明確診斷出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等危險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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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發現胎兒畸形。 孕18~20周胎兒的各個器官已發育成形, 此時可看出胎兒是否有畸形, 如胎兒肢體畸形、內臟畸形、神經管畸形、無腦兒、脊柱裂、小頭畸形等。 使用分辨清晰的B超儀, 更可診斷出胎兒的肢體畸形、唇齶裂畸形等。 在此期間發現胎兒畸形, 容易終止妊娠。
(6)做損傷性檢查時的輔助手段。 介入超聲的發展, 使孕早期絨毛的吸取、臍帶和羊水的穿刺定位更為安全可靠。
(1)孕初期陰☆禁☆道出血, 需排除宮外孕、先兆流產、葡萄胎。
(2)妊娠周數與腹部大小不符。 瞭解胎兒發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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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瞭解是否有胎兒畸形, 應該在妊娠18~20周做。
(4)瞭解胎兒生長發育, 是否有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多在妊娠中晚期做。
(5)臨產前估算胎兒大小, 確定是否能夠經陰☆禁☆道分娩。
(6)當檢查懷疑胎位不正, 又不能確定時, 通過B超檢查幫助診斷。
(7)妊娠超過預產期, 要通過B超瞭解胎兒、羊水、胎盤情況。
孕期做多少次B超合適
目前多數國家主張正常的孕期B超檢查做1~2次為宜。
第一次B超:最好在妊娠18~20周做。 在這一時期, 胎兒各個臟器已發育完全, 仔細的B超檢查, 可看到每一個重要的臟器有無異常。
第二次B超:妊娠最後幾周做。 估計胎兒的大小, 瞭解胎盤的位置及羊水量, 為產科醫生制訂分娩計畫提供充分的參考依據。
有異常情況的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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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有醫學必要, 不要用B超來鑒別胎兒性別。 從法律上講, 如果沒有醫學指征, 通過B超來做胎兒性別鑒定, 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