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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不能使用安胎藥?

在妊娠時期常用保胎藥的指征是”流產”。 按臨床經過將流產分為習慣性流產、先兆流產、難免流產、完全流產、不全流產、稽留流產、感染流產等7種。 其中使用保胎藥指征的有先兆流產和習慣性流產兩種, 因為其它流產已不能繼續保胎。

先兆流產:特點是, 停經後出現少量的陰☆禁☆道出血, 少於月經量, 無血塊, 伴有下腹輕微脹痛或無腹痛, 早孕反應仍存在。 婦科檢查子宮頸口未開大, 未破膜, 子宮大小與停經月份相等, 尿妊娠試驗陽性。 如果胚胎正常, 經使用保胎藥治療, 可繼續妊娠。 常用的藥物有:

黃體酮, 用法是每次2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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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深層肌肉注射1—2次, 用到出血停止後一周左右再停藥;

維生素E, 每次10—20毫克, 每日3次口服;

另外, 還可選用具有固腎安胎作用的中藥。

習慣性流產:是指自然流產發生3次以上者。 流產經過根據妊娠時間的長短, 與其它一般流產相同。 懷孕後為防止再發生流產, 可用維生素E, 每次10—20毫克, 日服3次;黃體酮, 每次深層肌肉注射10—20毫克, 每週注射3—4次。

對以上兩種流產, 也可根據辯證使用中藥進行治療。 如妊娠後, 陰☆禁☆道少量出血, 伴腰痙痛, 小腹墜痛, 兩腿痙軟, 小便次數多, 夜尿多甚至失禁者, 多因腎虛所致;在妊娠初期, 出現陰☆禁☆道少量出血, 伴有腰腹脹痛或墜痛, 精神萎靡不振, 面色光白浮腫, 心悸氣短者, 多因氣血虛弱所致, 可用人參9克、黃芪10克、杜仲、白芍、熟地各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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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術5克、陳皮、甘草各3克, 每日一劑, 水煎分2次服, 以補氣養血, 固腎安胎;在妊娠期間出現陰☆禁☆道出血, 胎動下墜, 腰腹脹墜痛, 伴有心煩不安, 手足心熱, 口乾咽燥, 或有潮熱, 小便短赤, 大便乾燥, 舌有黃胎者, 多因血熱所致, 可用生地10克、熟地15克、黃芩6克、黃柏5克、白芍 12克、川斷9克、山藥9克、甘草6克, 每日一劑, 水煎分2次服, 以滋陰清熱, 養血安胎;如果因外傷所致, 可用熟地、白芍、川芎、黨參各20克、黃芪、當歸各15克, 每日一劑, 水煎, 分2次服, 以補氣和血, 固澀安胎。

另外, 在使用保胎藥的同時, 應注意臥床休息, 減少婦科檢查, 禁止性☆禁☆生☆禁☆活, 以便提高療效。

妊娠期, 尤其在妊娠的頭3個月內, 由於胎兒體內各器官分化尚未完成, 藥物致畸的危險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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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誘發畸形等嚴重後果。 但安胎藥對胎兒的影響較小, 因為, 它屬平滑肌鬆弛劑, 使用安胎藥有可能引起心跳加速, 呼吸困難等副作用, 也可能使人血壓降低, 如果反應嚴重, 還可能造成肺水腫或是心肌衰竭, 但是出現這些副作用症狀的幾率是非常低的, 而且多半是使用針劑安胎藥比較可能有問題。 所以, 對有流產或早產跡象的孕婦使用安胎劑還是不應過於擔心的。 但是, 它畢竟屬藥類, 所以, 醫生會根據孕婦可能的流產或早產原因來決定是否必須使用安胎藥。

孕婦什麼時候不能使用安胎藥呢?

對於懷孕已28~37周, 因妊娠高血壓、子宮畸形、雙胎、羊水過多等造成早產症狀時, 也不主張保胎, 因為此時瓜未熟而蒂已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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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各臟器發育不全, 死亡率較高, 即使存活下來, 也可能後天智力障礙。

那麼, 什麼情況下可以保胎呢?

一是對因黃體功能缺陷、孕激素不足造成可能流產, B超圖像提示為活胎的孕婦, 可進行保胎。 這種原因引起的流產跡象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黃體酮, 也可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 以促使孕激素的合成。

溫馨小提示:

使用保胎藥保胎時, 應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倘若自行濫用, 不僅無益反而有害。

保胎藥的主要成份是孕激素。 一般情況下妊娠期孕激素的量是足夠的, 不必補充, 若出現異常情況, 妊娠期孕激素不足, 會造成流產和其它不良後果, 這個時候醫生往往會開些保胎藥給准媽媽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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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擅自服用保胎藥, 會造成孕激素過多。 在妊娠末期孕激素過多, 可使妊娠延期, 造成過期妊娠。 過期妊娠不僅給母親造成產傷及痛苦, 更重要的是使胎盤老化, 對胎兒供氧及養料不足, 胎兒容易缺氧而窒息, 新生兒死亡率增高。

孕激素過多還可造成胎兒生☆禁☆殖☆禁☆器畸形, 使女胎男性化, 男嬰則可能引起尿道下裂等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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