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系統產前檢查, 發現孕婦有下列情況, 應按醫生建議提前入院待產, 以防發生意外:
1、孕婦患有內科疾病如心臟病、肺結核、高血壓、重度貧血等, 應提前住院, 由醫生周密監護, 及時掌握病情, 及時進行處理。
2、經醫生檢查確定骨盆及軟產道有明顯異常者, 不能經陰☆禁☆道分娩, 應適時入院進行剖宮產。
什麼情況的准媽媽需要提前入院待產?
3、中、重度妊高征, 或突然出現頭痛、眼花、噁心嘔吐、胸悶或抽搐者, 應立即住院, 以控制病情的惡化, 待病情穩定後適時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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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胎位不正, 如臀位、橫位, 多胎妊娠, 需隨時做好剖宮產準備。
5、對經產婦有急產史者, 應提前入院, 以防再次出現急產。
6、有前置胎盤、過期妊娠者等, 應提前入院待產, 加強監護。
總之, 如有以上情況的准媽媽, 醫生會根據病情決定其入院時間, 孕婦及其親屬應積極配合, 不可自作主張, 以防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