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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適於剖宮產

剖宮產是一種經腹部切開子宮取出胎兒的手術, 應用得及時得當可起到挽救母子生命的作用。 一般用於解決各種難產及妊娠分娩過程中的併發症。 不過若不能正確掌握此種手術的使用標準, 不僅達不到預期目的, 還可能造成不良後果。 不管怎樣, 醫生在決定是否採用剖腹產時, 是有具體標準的, 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產婦方面

產道異常, 如骨盆狹小、畸形、骨盆與胎兒頭圍大小不符;先兆子宮破裂;重度妊娠合併症, 如合併心臟病、糖尿病、慢性腎炎等;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臨產前子宮收縮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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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用催產素無效者;產前發生嚴重大出血, 如前置胎盤, 胎盤早期剝離等;產程過長(超過30個小時);高齡初產婦(大於35歲);產婦患有急性皰疹或陰dao性病者。

胎兒方面

胎位異常, 如橫位、臀位, 尤其是胎足先入盆, 持續性枕後位等;產程停止, 胎兒從陰dao娩出困難;胎兒尚未分娩, 而胎盤提早剝離, 或臍帶先行由陰dao脫出者;胎兒宮內窘迫、缺氧, 經治療無效者;其他不宜自然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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