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需要安胎?
准媽媽在懷孕37周以前如果出現產兆, 就需要安胎。 最典型的產兆是子宮收縮, 其症狀為下腹部出現陣陣發硬的現象, 並且腰酸背痛, 如果還合併有陰☆禁☆道出血、下腹部有便感及壓迫感就表示即將生產。 尤其當准媽媽睡覺或躺著時, 最容易感覺到腹部的陣陣發硬, 這與胎兒在母體內活動所引起的局部頂起來的硬是不大相同的, 它是整個子宮都發硬, 摸起來肌肉緊繃繃的。
一般而言, 准媽媽在懷孕六七個月以後, 會陸續出現子宮收縮的生理反應, 這種子宮收縮不規則, 幾乎不伴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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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需要安胎的原因有哪些呢?
約有30%的早產無明顯原因。 常見的誘因有:
1.生活節奏較為緊張或壓力大者, 極易出現子宮收縮的情形。
2.孕婦合併急性或慢性疾病或有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等。
3.孕婦合併子宮畸形(如雙角子宮、縱隔子宮)、子宮頸鬆弛、子宮肌瘤。
4. 腹部直接受撞擊、創傷等。
5.前置胎盤或胎盤早期剝離、羊水過多或過少、多胎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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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胎期間不宜吃的食物有哪些?
安胎的孕婦由於活動量減少, 因此要注意一下不要攝取過多的熱量造成體重在短時間內突然增加太多;孕婦過胖是很容易引起妊娠毒血症的, 因此應避免高熱量、低營養的食物攝取。 此外, 適當地限制鹽分的攝取, 尤其水腫嚴重及體重增加甚多時, 更要注意鹽分的攝取。 避免攝取空熱量食物(只有熱量, 沒有營養)如:洋芋片、蜜餞、各式加糖的飲料汽水、巧克力、糖果、冰棒。 避免攝取高鹽份食物(以免水腫)如:高鹽乳酪、加鹽或薰制的食物(香腸、臘肉、牛肉幹、豬肉幹、肉鬆、滷味、罐頭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