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的視覺能力發育較晚, 到妊娠7個月時, 胎兒的視網膜才具有感光的功能, 即對光有反應。 當對母親腹壁進行直接光線照射時, 利用B超做探測觀察, 可以見到胎兒會出現躲避反射, 背過臉去, 同時, 也可以看到胎兒有睜眼、閉眼活動。 因此在孕7個月以後, 孕婦可以每天定時用手電筒微光緊貼腹壁一閃一滅照射胎頭部位, 每次持續5分鐘。 這樣有利於胎兒的視覺功能健康地發育成長。 同時還有助於強化晝夜週期, 並可促進其動作行為的發育, 這對他日後視覺敏銳、協調、專注、閱讀都將會產生良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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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照胎教的具體做法:懷孕7個月後, 通過產前常規檢查已經知道胎兒頭的部位, 每天選擇固定時間, 用4節1號電池的手電筒通過孕婦腹壁照胎兒頭部, 時間不要太長, 每次5分鐘。 胎兒在黑洞洞的子宮裡, 看到這束光線, 他首先轉頭, 而後眨眼, 表示他看到了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