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能力並不是人們認為的會寫字、算術等技能, 它是感知、認知、自控力理解、記憶、操作能力等諸多能力的綜合體現。 它包括:
一、知覺一動作綜合能力。
能夠將外界傳入大腦的資訊進行正確的綜合分析並作出相應的行動的能力。 例如, 能夠全神貫注地聽講, 看、聽與文字表達內容相一致, 而不是偏旁顛倒, 寫一半忘一半等。
二、理解與記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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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機械學習課本內容, 能將所學知識儲存在大腦中。
三、學習計畫和控制能力。
能夠安排自己的學習計畫, 有自控力和自覺性, 不是寫作業拖拖拉拉, 甚至不完成作業。
四、學習操作能力。
寫作業時能手、眼、腦相協調, 專心致志, 而不是邊寫邊玩, 或極易受外界干擾等。
心理學家從60年代開始研究學習障礙, 發現有大約10%的孩子存在不同程度的學習能力障礙。 學習障礙表現在孩子學習和應用聽講、表達、閱讀、書寫、計算推算和推理等方面出現的困難。 學習障礙分為閱讀、數學、寫作、外語學習障礙等, 所以, 孩子們會出現學習成績上的不平衡。
學習障礙嚴重影響了孩子的學習效果, 就像一些家長和老師說的那樣:他們也在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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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孩子的這些問題, 家長和老師用盡了一切辦法, 都不甚奏效。 要解決這個問題, 首先要瞭解什麼是學習能力障礙, 一旦發現孩子有學習障礙, 就需要儘早求助於心理醫生, 用科學的方法來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