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王小豔新婚不久就懷孕了。 全家人歡喜得很, 為她跑上跑下, 為孩子的優生提供全天候全套服務。 她肚裡的“BB”果然很爭氣, 在每次的定期檢查中, 各方面都顯示合格。 可是, 天有不測風雲。 王小豔在一次淋浴時, 左耳道不慎進了大量熱水, 第二天便發癢發痛, 半側腦部也感不適。 拖了幾天, 症狀越來越嚴重。 五官科檢查為急性中耳炎, 已有化膿跡象。 醫生除局部給藥處理, 還開了青黴素針藥抗感染。 可是, 王家一大幫子人, 對醫生的處方全票反對。 理由是, 小豔已懷孕5個月, 根據他們見到的報刊優生知識,
Advertisiment
Advertisiment
懷胎十月, 在這280多天裡, 孕婦不可能都以“鋼鐵之軀”而不患頭疼腦熱、肚痛拉稀, 以及各種不可預測的疾病, 除了患上那些確認為有損胎兒、不利優生的疾病, 如嚴重病毒感染、嚴重臟器疾並嚴重營養不良及消耗性疾病, 應該人流、引產中止懷孕外, 一般性疾病還是應該及早診治, 及時對症吃藥, 以防病情加重而有礙優生。 然而, 現在有許多人對“孕期不能亂用藥”的科普知識, 誤解為“孕期不能用藥”, 矯枉過正, 使一些原本可以及早正確用藥而治癒的疾病喪失治機, 拖成大並重病, 這才真正有損腹中胎兒了。
就以王小豔例來看, 患上中耳炎,
Advertisiment
“孕期恐藥症”的形成, 還有一個自身心理問題。 我們在臨床上經常遇到這種情況:在孕期患上某種並非肯定會有礙胎兒發育的一般性疾病, 如腹瀉、外傷、咳嗽、便秘等, 已經引起一定程度的身體不適, 也曾產生過求醫尋藥的想法, 但囿於“孕期不能吃藥”的固執觀念,
Advertisiment
應當承認, 孕期頭三個月, 胎兒體內細胞高度分化, 各器官和系統基本形成, 因而對藥物特別敏感, 稍有誤用藥物, 即可致畸。 即使在孕後三個月到分娩期, 腦部和泌尿系統的細胞仍處在繼續分化狀態, 仍保持著對藥物致畸因數的敏感性, 所以, 在孕期不能亂服藥。 但是, 如果孕期生了病, 不及早正確用藥治療, 也會導致母體和胎兒受損。 這就是一個事物有兩個方面的辯證問題。 孕期不能亂服藥, 孕期也不能完全禁服藥,
Advertisiment
目前已知的孕期禁用藥有:反應停、四環素族藥、慶大黴素類耳毒性藥物、有雄性激素作用的合成孕激素、己烯雌酚、磺胺類藥物、某些解熱鎮痛藥物及鎮靜類藥物等。 但是, 也證實了很多藥物並不會對胎兒產生負性影響, 如青黴素類藥物、維生素類藥物、促消化類藥物、某些止咳藥物, 以及不具毒副作用的中藥。 因此, 孕期拒絕用藥並非明智之舉, 孕期用藥慎之又慎應該遵循。 至於孕期生病後該用什麼藥, 那就該由有經驗的正規醫院醫師決定。 孕期, 該吃藥時就得吃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