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制定的一項保障職工合法權利的一項政策, 生育保險待遇的主要內容大家也應該要多多瞭解。 下面由小編帶大家看看有關生育保險待遇的相關話題。
生育保險待遇內容
生育保險待遇內容:
生育保險待遇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職工在獲得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3個月以上後可以申請的保險待遇, 其具體包含產假、生育津貼、醫療服務三個方面。
產假
產假指職業女性在分娩前後的一定時間內所享受的有薪假期, 其宗旨在於維持、恢復和增進受保產婦的身體健康、工作能力及料理個人生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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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指在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從事有報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斷時, 及時給予定期的現金補助, 以維護和保障婦女及嬰兒的正常生活。
1919年《保護生育公約》(第3號)第一次對生育津貼作出了通用性的國際規範, 1952年在對該公約的修訂中, 明確這是一項屬於與收入相關的社會保險制度, 津貼不應低於原收入的2/3.2000年《保護生育建議書》(第191號)又提出, 生育津貼應提高至婦女原先收入的全額。
生育津貼按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支付。 各國在制定生育津貼標準時, 一般都採取較優惠的政策。 不少國家規定生育津貼相當於女性勞動者生育前原工資的100%,有些國家或地區規定不低於原工資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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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
醫療服務指由醫院、開業醫生或助產士為職業婦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產後的醫療照顧, 以及必需的住院治療。 定期對孕婦進行體檢, 並提供從懷孕到分娩的一系列醫療服務, 以瞭解孕婦身體健康狀況和胎兒成長情況。
女職工所在單位負擔生育女職工的產假工資和生育醫療費。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以及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 女職工懷孕期間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 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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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條件:
國家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女職工要求為: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2)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是指職工分娩前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年以上的。
保險待遇申報條件:
(1)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的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並履行了繳費義務, 且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滿3個月的企業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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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職工。
(3)以上條件須同時具備。
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只適用於達到法定婚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 並且還必須符合和服從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定。 不符合法定年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從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 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此外, 按照“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 參保單位女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所在單位必須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基金。 在欠費期間發生的生育保險費用不予從保險基金中支付, 待所在單位足額補繳後方可辦理結算。
小編總結:許多人以為, 生育保險直接去買就可以了嘛!這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