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應明確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都有哪些基本特徵:“言之有物”, 要有具體內容。 說一段話或寫一篇文章, 想告訴別人一件什麼事或想談談自己的想法, 這些都要說具體, 不要說或寫自己不懂不熟悉的東西, 要反對說大話、空話和假話。
“言之有序”, 前後連貫, 條理清楚。 無論說或寫, 要圍繞中心安排好開頭、中間和結尾, 要首尾一貫, 前後照應, 切忌文章前後自相矛盾, 說話前言不搭後語和不必要的重複。
注意選詞用句, 做到文能切題, 題能達意。 在文字上要語句通順、生動活潑, 用恰當, 格式、標點正確。
有良好的表達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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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應明確在小學階段語言表達能力的具體要求。 年齡階段不同, 要求也應有所不同, 對日頭語言和書面語言的要求也各有異。
在小學低年級階段, 重點是抓好口頭訓練, 因為說是寫的先導和基礎。 在口頭表達能力方面要求達到:語態自然大方, 語調有變化, 語速快慢適度;說一段話時, 做到有中心、條理清楚、語言流暢;複述內容要完整, 理解要正確, 並能使用自己的語言進行複述。
在小學高年級階段, 主要是在說的基礎上重點進行寫的訓練。 要求在書面表達能力方面達到:文章觀點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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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實際情況看, 孩子們的語言表達能力還不高。 從口頭表達能力看, 表現在朗讀時語調平淡, 不大懂朗讀的要領:口頭複述時往往靠短暫的強記, 靠原文的語言, 而不會抓文章的要點進行複述, 所以邊講邊想或停頓時間較長, 語言不連貫;由於對文章理解不深, 往往只說到其中某一點。
至於鑒賞、評價能力也就更差了。 在書面語言表達能力方面, 主要的問題有:立意不高, 切題不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