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妊娠是指妊娠超過42周。 過度成熟是一種表現為胎盤功能衰退危及胎兒的綜合征, 它不常見, 發生于妊娠42周後。
由於預產期的推算易發生錯誤, 因此過期妊娠的診斷可能不肯定。 如果婦女的月經週期在35天以上, 則可能晚於預產期生產, 而實際上胎兒才真正足月。
過度成熟的體征表現為妊娠42周以後子宮體縮小, 胎動減少, 羊膜穿刺可發現黃色羊水, 這是胎糞污染造成的。 而過期妊娠通常可出現羊水明顯減少, 導致羊膜穿刺困難。
過期妊娠可給予期待治療, 只要不出現胎兒過度成熟。 妊娠超過42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