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產婦及家屬迷信所謂的“瓜熟蒂落”, 認為孩子遲早會生下來, 孩子不出生, 是因為孩子還沒有成熟, 引產出生的孩子不好, 所以, 即使妊娠超過42周也不同意引產。 事實上, 如果孩子晚出來一分鐘, 母親和胎兒都會多一分的危險。
她叫朱xx, 28歲, 妊娠41周時在醫院檢查, 被醫生確診為過期妊娠, 需要注射雌素二醇3天, 用完後即入院引產。 醫生告訴她, 過期胎兒很危險, 早點出生對母嬰都安全, 並要求她回去與家人商議後, 于妊娠41周零2天入院。 然而她卻晚了5天入院, 經複查, 胎兒已于黎明已死去。
“是我媽媽讓我不要注射藥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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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十月懷胎, 一朝分娩”。 但有的孕婦到了預產期, 卻遲遲沒有分娩的徵兆。 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 有一部分人認為妊娠時間越長孩子就越強壯, 命就越好, 而且堅信“瓜熟一定蒂落”, 所以就只是在家等待, 最終導致胎死宮內等嚴重不良後果。
一、什麼是過期妊娠和過度成熟
由於預產期的推算易發生錯誤, 因此過期妊娠的診斷可能不肯定。 如果婦女的月經週期在35天以上, 則可能晚於預產期生產, 而實際上胎兒才真正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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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成熟的體征表現為妊娠42周以後子宮體縮小, 胎動減少, 羊膜穿刺可發現黃色羊水, 這是胎糞污染造成的。 而過期妊娠通常可出現羊水明顯減少, 導致羊膜穿刺困難。
過期妊娠可給予期待治療, 只要不出現胎兒過度成熟。 妊娠超過42周後, 應行無激惹試驗, 即羊水指數評價或宮縮激惹試驗來瞭解胎兒的情況。 部分醫生建議從41周起就應進行這些檢查, 還包括生物物理評分即羊水量、胎動、胎心音。 如果檢查結果異常, 必須終止妊娠。 若此時宮頸仍未成熟, 可行剖宮產。
二、過期妊娠對寶寶有害, 對媽媽也有害
過期妊娠對寶寶的危害一:死亡
過期妊娠時, 胎盤往往逐漸老化, 胎盤的功能發生衰退, 因而經胎盤供給胎兒的氧氣和營養物質也就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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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型的胎兒很容易發生宮內死亡, 即使出生, 其健康狀況也比正常分娩兒差, 常常因脫水、貧血、肺部感染等而夭折。
過期妊娠對寶寶的危害二:難產
過期妊娠時, 若胎盤的功能沒有發生衰退, 胎兒會在子宮內繼續發育生長, 最後形成巨大胎兒——胎兒體重超過4.0千克, 身長超過55釐米, 頭顱變硬, 兩肩變寬。
此時, 由於胎兒過大, 不僅會增加分娩的困難造成難產, 同時也會增加胎兒顱內出血、母體產道損傷等的機會。
過期妊娠對寶寶的危害三:新生兒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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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妊娠時, 因胎兒生長發育越成熟, 對氧的需要量也就越多, 當缺氧時, 胎兒可產生激烈的呼吸運動。 當在分娩過程中, 劇烈的呼吸動作很容易使得胎兒將羊水吸入呼吸道, 從而造成嚴重後果, 如胎兒窒息、出生後罹患新生兒吸入性肺炎等。
而且, 過期妊娠時, 羊水也會逐漸減少, 使得子宮的收縮直接壓迫到胎兒及胎盤, 從而影響胎兒的血液迴圈, 使胎兒容易發生缺血缺氧性腦病, 如新生兒窒息、腦性癱瘓、心腦功能不全等。
瓜熟未必蒂落, 過期妊娠給母嬰帶來很大危害, 為了確保母子平安, 做到優生優育, 孕婦應儘量避免過期妊娠。 婦女在懷孕期間要定期進行產前檢查, 加強圍產期保健及產前監護。 隨著圍產醫學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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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妊娠對媽媽的危害一:增加分娩困難
胎兒過度成熟, 其顱骨變硬, 不易變形, 增加了分娩的困難, 易引起滯產、母體子宮破裂、產道裂傷、產後出血等併發症。
過期妊娠對媽媽的危害二:造成難產
因難產機會增加, 手術助產的機會也明顯增加, 剖宮產幾率上升。
三、准媽媽謹記:堅持產檢, 計數胎動, 預防過期妊娠
(1)記清楚末次月經來潮日期及月經週期, 準確計算預產期;
(2)定期到醫院進行產前檢查;
(3)合理安排好工作、休息時間, 適當參加體育活動(有相應合併症者除外, 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等);
(4)從自覺胎動開始要自我監測胎動次數,每天早上、中午和晚上各計算胎動次數1小時,詳細記錄,一般12小時不少於10次,並經常做動態的比較,一旦胎動明顯增多或減少,要及時就診;
(5)定期進行B超檢查,監測羊水變化,如出現羊水過少,要及時就診;
(6)經常注意胎兒情況,如妊娠超過41周仍無分娩徵兆,要及時到醫院請醫生幫助結束分娩,切不可呆在家中一味觀望等待。
總之,對於過期妊娠,我們不能等閒視之,但也要保持良好的心態,輕鬆愉快地迎接新生命的到來。
四、由於過熟的“瓜”並不甜,故准媽媽一旦過了預產期而遲遲不見動靜時,切不可靜觀等待,而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儘早住院,拋棄“媽媽腹中呆一天,勝過外面長三天”的錯誤觀念。
(2)積極配合醫生檢查和治療。一旦確診妊娠已過期或即將過期,醫生會進行一毓檢查,瞭解胎盤功能和胎兒生長情況。若胎盤功能正常,短時間內,胎兒還在繼續生長,胎兒面臨的危險較小,醫生會在嚴密監視下採取引產的方法;若胎盤功能不良,胎兒停止生長,則胎兒面臨死亡的威脅,醫生會在短期內進行手術終止妊娠,以確保母子平安。
(3)切忌自做主張,干擾醫生決定。這樣不僅可能延誤治療時機,而且還會影響醫生的情緒,對已對寶寶都是極為不利的。
(4)從自覺胎動開始要自我監測胎動次數,每天早上、中午和晚上各計算胎動次數1小時,詳細記錄,一般12小時不少於10次,並經常做動態的比較,一旦胎動明顯增多或減少,要及時就診;
(5)定期進行B超檢查,監測羊水變化,如出現羊水過少,要及時就診;
(6)經常注意胎兒情況,如妊娠超過41周仍無分娩徵兆,要及時到醫院請醫生幫助結束分娩,切不可呆在家中一味觀望等待。
總之,對於過期妊娠,我們不能等閒視之,但也要保持良好的心態,輕鬆愉快地迎接新生命的到來。
四、由於過熟的“瓜”並不甜,故准媽媽一旦過了預產期而遲遲不見動靜時,切不可靜觀等待,而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儘早住院,拋棄“媽媽腹中呆一天,勝過外面長三天”的錯誤觀念。
(2)積極配合醫生檢查和治療。一旦確診妊娠已過期或即將過期,醫生會進行一毓檢查,瞭解胎盤功能和胎兒生長情況。若胎盤功能正常,短時間內,胎兒還在繼續生長,胎兒面臨的危險較小,醫生會在嚴密監視下採取引產的方法;若胎盤功能不良,胎兒停止生長,則胎兒面臨死亡的威脅,醫生會在短期內進行手術終止妊娠,以確保母子平安。
(3)切忌自做主張,干擾醫生決定。這樣不僅可能延誤治療時機,而且還會影響醫生的情緒,對已對寶寶都是極為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