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選擇保胎,什麼時候選擇流產

流產是指在妊娠20周前終止者。 一般發生在妊娠12周前的, 稱為“早期流產”;發生在13周以後者稱為“晚期流產”。 流產對於胎兒來說是滅頂之災, 對於准媽媽來說, 也是一次非常沉重的打擊。 雖然流產帶給人們很多情感上的傷害, 但是盲目的保胎並不可取。

造成流產的原因是非常複雜的, 比如引起早期先兆流產的原因大部分是由於孕卵和胚胎發育異常所致。 流產的重要症狀有陰☆禁☆道流血和腹痛, 孕媽媽如果停經後又有少量陰☆禁☆道流血, 同時下腹部隱隱作痛, 那就要懷疑是否是出現“先兆流產”。

檢查先兆流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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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化驗檢查“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簡稱HCG)。 這是一種檢查是否早孕的方法, 懷孕後從尿液中可以檢查出HCG增高, 並且隨著孕期的延長, 濃度會逐漸增加, 妊娠兩三個月時最高, 以後又逐漸下降。 如果絨毛膜促性腺激素在早期處於低水準或有下降的趨勢, 就要考慮流產的可能了。 B超檢查可以判斷孕卵是否生存。

通常情況下, 如果自然流產連續發生3次或3次以上, 即為習慣性流產。 同一患者多次流產的病因往往相同, 但十分複雜。 有遺傳的因素、內分泌的因素、子宮本身的因素, 也可能與感染有關。

如果出現了難免流產和不全流產, 一定要馬上去醫院進行檢查, 千萬不能耽誤。 發生難免流產時, 陰☆禁☆道流血增多或有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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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超過月經血量, 下腹部陣發劇痛。 檢查時可見子宮口已經開大, 胎膜已破。 如果已經發生了難免流產, 保胎已無可能, 只有做“刮宮”將子宮內的妊娠物全部刮出。

有不全流產的准媽媽, 子宮內的妊娠物雖然排除了一點, 但是還有一部分留在子宮內。 因為子宮收縮不良, 所以會止不住血, 嚴重的還會發展成嚴重失血, 造成准媽媽貧血或休克。 對於不全流產, 也要立刻進行清宮術, 清除子宮內殘留妊娠物。

發生流產的胎兒, 一般都不容易存活, 所以不要盲目保胎, 要進行詳細檢查, 才能決定是否保胎。 有些人以為防止流產可以用保胎藥“保駕”, 其實保胎藥並不能使所有可能流產者避免流產。

是不是可以採用藥物保胎, 要看具體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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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流產的原因多種多樣, 一種是受精卵本身有缺陷, 胚胎不能發育或發育不全。 染色體異常、胎盤異常、胎兒發育異常等, 都會造成准媽媽在懷孕初期流產。 另一種是准媽媽自身的健康問題, 如子宮肌瘤、子宮發育不全、嚴重貧血、心血管疾病、腎性高血壓、皰疹、風疹等。

當發生早期先兆流產時, 如果已經排除了孕卵或胚胎異常, 一般可以作保胎處理。 這時孕婦要臥床休息, 禁止性☆禁☆生☆禁☆活, 同時儘量減少婦科檢查。 保胎期間服用的藥物有鎮靜劑(如苯巴比妥)、維生素E和葉酸等, 同時注射黃體酮和絨毛膜促性腺激素, 直到流血停止時再逐漸停藥。

遇有習慣性流產時, 夫妻雙方應同時進行包括染色體檢查在內的一系列全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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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流產的原因。 如基礎體溫測定、子宮內膜活檢、抽血檢查“孕酮”, 還要檢查甲狀腺功能, 做有關的免疫學檢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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