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36歲的孕婦, 所以很擔心自己在分娩過程中會出現什麼意外, 現在已經到了預產期, 卻沒有分娩的跡象, 所以很希望能夠提前入院待產, 不知道醫生會不會同意?請問專家, 什麼樣的情況下, 需要孕婦提前入院待產呢?
啥樣孕婦需提前入院待產?
專家解答:
一般而言,
凡屬於高危妊娠者,
均應提前入院待產。
具體的情況常見如下:胎位不正,
如臀位、橫位等;
骨盆過小或畸形,
或估計胎兒過大,
預計經陰☆禁☆道分娩有困難;
孕婦合併有內科疾病;
有異常妊娠、分娩史,
如早產、死胎、難產等;
有過腹部手術特別是子宮手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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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產前有過較多陰☆禁☆道流血,
或有過頭痛、胸悶、暈厥等;
多胎妊娠;
年齡小於20歲,
或大於35歲的初產婦;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羊水過多或過少;
胎動異常,
或胎兒電子監護有異常反應。
正常妊娠者,
當孕婦出現有規律的子宮收縮,
子宮收縮持續時間達30秒以上,
間歇10分鐘左右,
並逐漸增強,
即臨產後入院待產較為適宜。
經產婦可適當提早。
專家提醒:離醫院較遠地區的孕婦亦應提前入院,
無妊娠併發症的孕婦不需提前入院,
以免待產時間太長,
受其它產婦的影響,
思想顧慮重重,
吃不好,
睡不好,
造成身心疲憊,
影響產程。
另外,
也額外地增加了經濟負擔和不方便。
(兼職編輯:W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