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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情況的准媽媽們應該做產前診斷?

產前診斷並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做, 那麼哪些准媽媽們應該做產前診斷呢?

正常妊娠的婦女孕期只需要定期進行產前檢查, 監測胎兒生長發育情況, 做好孕期母胎保健及預防併發症發生等就可以了。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則需要行產前診斷:

1、孕婦年齡大於35歲(或丈夫年齡大於39歲)需產前診斷。

2、孕早/中期血清篩查陽性的孕婦需產前診斷。

什麼樣的情況的准媽媽們應該做產前診斷?

3、夫婦一方為染色體異常者, 或曾生育過染色體病患兒的孕婦需產前診斷。

4、凡生育過先天畸形兒者。

5、凡生育過智力低下患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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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良生育史(包括多次流產史、有死胎、死產史等)需產前診斷。

7、B超檢查發現異常者(如羊水過多、羊水過少等)需產前診斷。

8、疑為宮內感染的胎兒(如弓形體、巨細胞病毒、風疹病毒、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等)需產前診斷。

9、生育過水腫胎或貧血患兒或夫婦雙方均為地中海貧血攜帶者需產前診斷。

總之, 如有以上提到的情況的准媽媽們應該要積極配合好醫生, 儘早做個產前診斷, 確保寶寶健康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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