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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該怎樣做寶寶心目中的好家長

人們常說, 家長是孩子的首任教育者, 事實上也是如此, 但我們屬於哪類教育者呢?同學校中的教師一樣, 家長也有稱職與否之分。 身為父母並不意味著成為良好的教育者。 專家分析認為, 父母大致可分作七種類型:

兒童型:父母儘量模仿孩子的方式和語調與之交談。 除出些洋相外, 還要同孩子融合在一起, 使孩子把父母看成遊戲中的小夥伴, 而不是成年人。

偵探型:父母喜歡刨根問底, 什麼事都要查究一番, 好像對孩子進行認真的審訊。 這種作法很難問出個究竟, 即使問出來, 通常也會令孩子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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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型:父母不惜一切代價保持家庭的平靜, 他們害怕孩子生氣和進行要脅。 他們是典型的遷就型父母。 這種在嬌慣的環境中成長的孩子很可能變得任性、唯我獨尊, 不顧及他人, 在學校、社會中會遇到不少麻煩乃至不時處於困境。

專制型:父母把自己看成權力或權威的象徵, 對孩子制定一些規矩, 進行威脅, 甚至實施體罰。 這種作法往往不會取得任何結果, 甚至會適得其反, 阻礙了孩子加強他們自身的責任感和自覺遵守紀律的意識。

犧牲型:父母持續不斷地為孩子做犧牲, 當然也會讓他們知道和感覺到這種犧牲。 人們常說, 這種類型的父母“會把心頭肉從嘴裡掏出來給孩子吃”, 富於犧牲精神的父母通常會在孩子身上造成一種感恩、負債、重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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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罪過感。

嘮叨型:這類父母認為言談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結果每次交談都變成了父母的講演, 每次訓斥都成了父母的高談闊論。 孩子的天性喜歡新奇, 嘮叨只能令他們厭煩。 結果, 不管父母盡多大努力同孩子對話, 他們總會裝聾作啞。

不滿足型:一些具備反省、自察能力的父母, 嘗試過上述一種或多種方式, 並對所取得的結果不滿意的父母, 會準備繼續學習, 探索和糾正錯誤。

導致產生如此多類型的父母, 重要原因之一是許多父母不明白自己正確的職責是什麼?有的父母把孩子當作私有財產, 抱著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觀念, 聽不進別人的意見, 不學習、吸取科學的培養孩子的思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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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著自己的性子愛怎麼樣就怎麼樣。 有的父母則把孩子當作希望的載體, 想通過孩子去實現自己不能實現的夢想, 滿足自己的成功欲, 於是自幼便給孩子灌輸知識, 訂下條規, 制定三年、五年、十年的發展規劃, 要孩子努力奮鬥、爭取勝利, 從某種意義上看, 孩子成了父母實現願望的工具;也有的父母做得很輕鬆, 認為孩子不需要悉心培養, 任其自然, “樹大自然直”, 長大就懂事了。 其實, 不教育也是一種教育, 不過是不好的教育。 專家認為:孩子接觸機會最多、時間最長的是父母。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 沒有良好的教育、好的榜樣, 就很可能受到不良思想的荼毒, 學會不端正的行為。 對孩子的不良言行, 不加以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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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便說幾句算了, 甚至容忍、遷就、放縱, 使孩子產生“唯我為大”的思想與不加抑制的貪婪欲望, 自私自利、專橫任性、傲慢虛榮的壞品性也就與這些孩子難分難離。

兒童是未來的社會支柱, 人類的希望所在。 他們既是家庭的孩子, 更是社會的孩子。 一個身心得以全面發展, 健康、快樂、聰明、上進的孩子, 是家庭的幸福, 也是社會發展的可靠動力。

作為家長, 在教育子女方面應作如下努力:

一、關心孩子, 愛孩子

愛是人類的無性, 每一個人都希望得到別人的愛, 同時也向別人付出自己的愛。 在所有的愛中, 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愛是自然的, 也是最為牢固的。 父母對孩子的愛不僅令孩子感到‘快樂, 感到安全, 同時也培養、引導著孩子愛別人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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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沐浴著父母真誠的愛的孩子, 一個熱愛父母, 也對別人抱有愛心的孩子, 永遠不會悲觀;不會覺得孤獨, 不會寂寞、傍徨, 他們將會適應社會、適應人際間的交往, 他們能造就和諧快樂的氣氛, 給家庭帶來幸福。

所謂父母對孩子的真愛, 必須符合以下的原則:

首先, 不論在任何時間都要始終不渝地關心孩子的成長, 關心孩子的健康、情緒、精神。 不論你是得意還是失意, 是躊躇滿志還是焦頭爛額, 是成功還是失敗, 都得堅持對孩子的愛。 讓孩子感受到你在關心他。 支持他, 你是他堅實的後盾, 無論發生什麼情況, 你都不會改變對他的愛, 更不會遺棄他。

其次, 注意觀察孩子的表情、行為。 認真及時地發現、解答孩子的困惑與疑難, 耐心地傾聽孩子的心聲,鼓勵孩子說出自己的喜怒哀樂,幫助他們解決難題,參與分享他們的快樂。對於歡快中的孩子,父母儘量避免干預,對於傷心的孩子,您絕不可掉以輕心,即使他一時不願傾訴,等他平靜下來,仍要與他交談。傷心的孩子最渴望愛。

再次,真正的愛不是無原則的愛。對孩子的教育固然應以鼓勵、表揚為主,但應該批評的地方必須批評,只要你說明批評的理由,把握好批評的尺寸與份量,孩子是會接受的。不顧原則無條件的愛不是真愛只是“溺愛”,過分的關心,過分的保護都屬此類。

二、瞭解孩子,理解孩子,尊重孩子

說到父母要愛孩子,許多人都會齊聲贊同,可要他們去瞭解、理解並尊重孩子,有些人就會不以為然,“孩子就是孩子,孩子有什麼”,言下之意就是孩子只是等待父母、老師去灌輸知識、經驗的空殼。

孩子在不同的年齡段以及隨著環境的變化,他的生理、心理、愛好、需要都有顯著的不同與差別。不瞭解這些,父母的愛多少有點盲目性。有時效果甚至適得其反。

孩子的童年期,他的一切行為中最為強烈的動機就是尋求歸屬感、安全感。像幼嬰哭鬧的時候,只要抱起他,讓他垂直地伏在胸前,他便會安靜下來。這是因為當幼嬰被母親抱起擁在胸前時,母嬰之間建立了一種“胸對胸”的接觸。這是人類所有身體接觸中,最具安撫功能的一種。其次,幼嬰在未能蹲坐或直立步行之前,對於“空間”的感覺限於平臥的平面。一旦身體在直立狀態下,幼嬰本能地對四周的環境作出更敏銳的注視及留意。他們之所以變得安靜,是由於整個精神都集中於適應“直立”位置帶來的新奇經驗。這個時期,孩子渴望父母時時在身旁。

孩子進入青春期階段(12歲~18歲),特別是在十四歲後,與父母的關係發生變化,進入所謂的“對抗期”,他們不願聽父母的囑咐、告誡,不願與父母在一起,而喜歡與同學、與朋友相處。這是因為孩子在同伴之間感覺輕鬆、自由,相互之間可以進行平等的交往;可以一塊去探索、嘗試未知的世界;還可以在遇到麻煩時獲得及時的支援。這樣的階段,父母應及時地變化對待孩子的方式,不是予以各式各樣的限制,而應鼓勵孩子發展獨立性,幫助他結交品行好的朋友,給他自由活動的時間、空間。

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孩子有孩子的世界。孩子的思想行為在大人看來經常顯得幼稚可笑,但是它們與孩子的年齡、意識、思維的發展階段是吻合的。他是一個獨立的人,父母必須尊重孩子的個性、興趣、需求及其感情表達方式,同時根據孩子的特點、條件予以恰當的指導、引導。當與孩子發生衝突的時候,父母不可搞一言堂,只是自己發佈命令,不讓孩子表達他的意見。正確的做法應是在作出判斷前,先讓孩子表明自己的想法、理由,然後再與孩子商討合理的解決辦法。只有瞭解、理解、尊重孩子,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才能建立堅實的基礎,才能使教育孩子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樹立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

有威信的領導對部下有一種感召力,同樣,有威信的父母也會對子女產生一種感召力。

有威信的父母能使子女在心理上對其產生敬佩、信賴;在行為上暗暗地學習、效仿;在生活中遇到各種難題時,他也會敞開心扉,從父母那兒獲得支持與力量。顯然,有威信的父母對教育好孩子極其有利。

父母威信的確立並非易事。孩子對父母威信的認可不是取決於一時一地一事,而是取決於父母的全部生活、行為與工作,取決於他們的思想、感情、習慣、興趣、愛好、志向及他人的關係,只有在所有這些方面都能成為榜樣,父母才會在孩子的心中樹立起良好的形象。

父母要樹立威信並保持威信,除了要培養自己高尚的品德、對事業不倦的追求和以身作則、言行合一的行為準則外,還得不斷地充實自己、發展自己,開拓視野,踏上時代的節拍。父母要孩子發奮讀書,而自己不讀書不看報,不求新知,孩子問起來一問三不知,這樣的父母不可能成為威信型的父母;在孩子面前是冠冕堂皇的一套,在孩子背後又幹著另一套,豈不知孩子的眼睛是異常敏銳的,虛偽最令他們憎恨,這樣的父母即使取得威信于一時,但絕不會保持多久。

父母的威信還取決於他們之間的關係。父母之間的關係是和諧的、充滿生機的。富於感情的,孩子會受到感染,從而易於接受父母的愛並對父母充滿愛心。反之,如果父母之間的關係不和諧,充滿矛盾衝突,孩子就會產生懷疑,並進而失去信賴,威信亦自無從樹立。

今天的孩子比我們的過去更聰明,今天的孩子會遇到許多新問題,今天做父母很不容易。

耐心地傾聽孩子的心聲,鼓勵孩子說出自己的喜怒哀樂,幫助他們解決難題,參與分享他們的快樂。對於歡快中的孩子,父母儘量避免干預,對於傷心的孩子,您絕不可掉以輕心,即使他一時不願傾訴,等他平靜下來,仍要與他交談。傷心的孩子最渴望愛。

再次,真正的愛不是無原則的愛。對孩子的教育固然應以鼓勵、表揚為主,但應該批評的地方必須批評,只要你說明批評的理由,把握好批評的尺寸與份量,孩子是會接受的。不顧原則無條件的愛不是真愛只是“溺愛”,過分的關心,過分的保護都屬此類。

二、瞭解孩子,理解孩子,尊重孩子

說到父母要愛孩子,許多人都會齊聲贊同,可要他們去瞭解、理解並尊重孩子,有些人就會不以為然,“孩子就是孩子,孩子有什麼”,言下之意就是孩子只是等待父母、老師去灌輸知識、經驗的空殼。

孩子在不同的年齡段以及隨著環境的變化,他的生理、心理、愛好、需要都有顯著的不同與差別。不瞭解這些,父母的愛多少有點盲目性。有時效果甚至適得其反。

孩子的童年期,他的一切行為中最為強烈的動機就是尋求歸屬感、安全感。像幼嬰哭鬧的時候,只要抱起他,讓他垂直地伏在胸前,他便會安靜下來。這是因為當幼嬰被母親抱起擁在胸前時,母嬰之間建立了一種“胸對胸”的接觸。這是人類所有身體接觸中,最具安撫功能的一種。其次,幼嬰在未能蹲坐或直立步行之前,對於“空間”的感覺限於平臥的平面。一旦身體在直立狀態下,幼嬰本能地對四周的環境作出更敏銳的注視及留意。他們之所以變得安靜,是由於整個精神都集中於適應“直立”位置帶來的新奇經驗。這個時期,孩子渴望父母時時在身旁。

孩子進入青春期階段(12歲~18歲),特別是在十四歲後,與父母的關係發生變化,進入所謂的“對抗期”,他們不願聽父母的囑咐、告誡,不願與父母在一起,而喜歡與同學、與朋友相處。這是因為孩子在同伴之間感覺輕鬆、自由,相互之間可以進行平等的交往;可以一塊去探索、嘗試未知的世界;還可以在遇到麻煩時獲得及時的支援。這樣的階段,父母應及時地變化對待孩子的方式,不是予以各式各樣的限制,而應鼓勵孩子發展獨立性,幫助他結交品行好的朋友,給他自由活動的時間、空間。

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孩子有孩子的世界。孩子的思想行為在大人看來經常顯得幼稚可笑,但是它們與孩子的年齡、意識、思維的發展階段是吻合的。他是一個獨立的人,父母必須尊重孩子的個性、興趣、需求及其感情表達方式,同時根據孩子的特點、條件予以恰當的指導、引導。當與孩子發生衝突的時候,父母不可搞一言堂,只是自己發佈命令,不讓孩子表達他的意見。正確的做法應是在作出判斷前,先讓孩子表明自己的想法、理由,然後再與孩子商討合理的解決辦法。只有瞭解、理解、尊重孩子,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才能建立堅實的基礎,才能使教育孩子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樹立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

有威信的領導對部下有一種感召力,同樣,有威信的父母也會對子女產生一種感召力。

有威信的父母能使子女在心理上對其產生敬佩、信賴;在行為上暗暗地學習、效仿;在生活中遇到各種難題時,他也會敞開心扉,從父母那兒獲得支持與力量。顯然,有威信的父母對教育好孩子極其有利。

父母威信的確立並非易事。孩子對父母威信的認可不是取決於一時一地一事,而是取決於父母的全部生活、行為與工作,取決於他們的思想、感情、習慣、興趣、愛好、志向及他人的關係,只有在所有這些方面都能成為榜樣,父母才會在孩子的心中樹立起良好的形象。

父母要樹立威信並保持威信,除了要培養自己高尚的品德、對事業不倦的追求和以身作則、言行合一的行為準則外,還得不斷地充實自己、發展自己,開拓視野,踏上時代的節拍。父母要孩子發奮讀書,而自己不讀書不看報,不求新知,孩子問起來一問三不知,這樣的父母不可能成為威信型的父母;在孩子面前是冠冕堂皇的一套,在孩子背後又幹著另一套,豈不知孩子的眼睛是異常敏銳的,虛偽最令他們憎恨,這樣的父母即使取得威信于一時,但絕不會保持多久。

父母的威信還取決於他們之間的關係。父母之間的關係是和諧的、充滿生機的。富於感情的,孩子會受到感染,從而易於接受父母的愛並對父母充滿愛心。反之,如果父母之間的關係不和諧,充滿矛盾衝突,孩子就會產生懷疑,並進而失去信賴,威信亦自無從樹立。

今天的孩子比我們的過去更聰明,今天的孩子會遇到許多新問題,今天做父母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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