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30歲的代孕母親克莉斯多凱麗做了一件在她看來正確的事當腹中胎兒的父母要求她終止妊娠時,
她仍決定把這個有生理缺陷的孩子生下來。
為了這個決定,
她不惜跋涉千里,
跨州生產。
此舉在美國引發激烈討論,
大部分人認為,
凱麗的做法缺乏理性。
凱麗在2011年8月決定成為一名代孕母親。
在談到自己動機時,
身為兩個孩子母親的凱麗表示,
她曾不幸經歷過兩次流產,
因此想幫助那些不能生育的家庭擁有子女。
一對夫婦很快與她取得聯繫,
並承諾會付給她2.2萬美元的代孕費。
隨後,
凱麗順利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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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凱麗的律師告訴她, 根據代孕協定, 孩子在法律上屬於生理父母, 代孕母親必須把生下來的孩子交給他們, 除非她搬到一個在法律上不承認代孕協議有效的州。 為此, 凱麗在去年4月離開居住的康涅狄格州, 來到1100多公里外的密西根州。 因為密西根州的法律規定, 嬰兒的命運由代孕母親決定。
據美國媒體報導, 凱麗順利生下這個孩子, 並通過合法途徑把她交給一對有撫養殘疾兒童經驗的父母收養。 凱麗說, 她對自己的選擇並不後悔, 但承認面對許多指責, 甚至有些朋友因此與她絕交。 “有人說這孩子不是我的, 我沒有權利把她生下來, 代孕母親圈子裡對我有很多負面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