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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資”鼓勵孩子,弄巧成拙!

為爭取更多的嘉獎, 兒子往往自覺要求上進, 讓我們做家長的省了不少心。 所謂“重賞之下, 必有勇夫”, 受此啟發, 此後每逢他得到一朵小紅花, 我也會依樣葫蘆, 對他實行“獎上獎”——再外加一件小玩具, 務求鼓勵成效更加顯著。

面對如此“重”獎, 兒子喜形於色自不在話下。 打實施“”後, 兒子果然更加勤快地拿回各種名目的小紅花, 表現著實令人刮目。 他還不時把小紅花、小玩具展示給小夥伴看, 那神情、那氣派, 仿佛只有他是天字型大小第一的學習模範。 當時, 我心裡也美滋滋的, 覺得自己是十分的教育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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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先進經驗”的啟示下, 兒子上小學後, 我決定在以往思路的基礎上, 再進一步加大推行的力度。 具體的做法也很簡單, 像兒子測驗得了100分, 我就會識做地獎勵他10元錢。 錢, 無疑比小玩具更具刺激性和吸引力, 兒子當時就樂得蹦起三尺高。 可是, 不久之後, 我發現, 當他再次拿到10元獎金時, 卻完全沒了開初的興奮感。 我當時還琢磨:這是怎麼了

後來, 當又一次看到兒子漫不經心地接過例牌的10元獎金時, 我當即表態說:“你期中考試拿到100分, 我就給你100元。 ”誰想, 早已將此話銘記在心的兒子, 期中考試結束後, 果然拿著考試卷子向我“領賞”來了。 那時, 我開始隱隱覺得這種變本加厲的金錢式鼓勵法似有不妥, 但一來怕在孩子面前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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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來更恐挫傷他的學習積極性, 所以, 我還是勉為其難地給他兌現了100元。

然而, 我擔心的情況還是出現了。 得到“鼓勵”、嘗到甜頭的兒子, 胃口越來越大, 他的要求也不斷加碼, 從原來期中、期末考了好成績才有獎勵, 演變到即使是平時測驗, 也要以“資”鼓勵, 而且獎金最少不能低於100元。 少了不要不說, 還打滾撒賴;但若真的不給, 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示威, 下次考試。 他就准考砸給你看。

現在, 我是“作繭自縛”, 進退兩難啊。

家長感言:初衷是以“資”為動力, 鼓勵孩子進步, 誰想卻落入如此難堪的境地。 問題出在哪呢

評語:簡單的物質獎勵.適用于思雛尚處於簡單階段的幼小兒童。 學齡期孩子的心理發展已進入初具自我意識、喜歡自己思考、對事物有自己的判斷、不再聽命于父母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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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此時再對他施以壓力.必遭反抗。 淺表的物質獎勵, 非但無益.反而誤導了孩子的金錢觀與價值觀.為他以後的心理健康埋下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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