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記者的走訪情況以及專家所述的現狀, 國內各知名奶粉廠商並不否認。 眾多國外奶粉廠商相關負責人均表示, 按照衛生部2008年的“21號公告”, “凡適用範圍涵蓋0至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蘭素、乙基香蘭素和香莢蘭豆浸膏, 最大使用量分別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而目前他們的確是遵守該公告中的規定, 0至6個月內的奶粉並未添加食用香料, 至於有添加香料的其他嬰幼兒奶粉產品, 添加量也均在國家限定的標準內。
某奶粉相關負責人還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