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新生兒更要特殊呵護

新生兒低血糖症是新生兒期常見病、多發生於早產兒、足月小樣兒、糖尿病母親嬰兒及新生兒缺氧窒息、硬腫症、感染敗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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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血糖新生兒更要特殊呵護

低血糖持續或反復發作可引起嚴重的中樞神經病變, 臨床上出現智力低下、腦癱等神經系統後遺症, 有些營養不易被吸收的新生兒直至長大後也依然會持續這些症狀。

新生兒低血糖的症狀

新生兒出生後血糖濃度有一段自然下降繼而上升的過程, 並且許多低血糖的新生兒並無任何臨床症狀和體征, 因此, 長期以來低血糖的定義一直未完全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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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多數學者認為, 全血血糖低於2.2mmol/L(40mg/dl)應診斷為新生兒低血糖, 而不考慮出生體重、胎齡和日齡。

大多數低血糖者無臨床症狀, 少數可出現餵養困難、嗜睡、青紫、哭聲異常、顫抖、震顫、甚至驚厥等非特異性症狀, 經靜脈注射葡萄糖後上述症狀消失, 血糖恢復正常, 稱“症狀性低血糖”。

新生兒低血糖的病因

暫時性低血糖

指低血糖持續時間較短, 不超過新生兒期。

葡萄糖儲存不足, 主要見於:

早產兒:肝糖原儲存主要發生在妊娠的最後3個月, 因此, 胎齡越小, 糖原儲存越少;

圍生期應激:低氧、酸中毒時兒茶酚胺分泌增多, 刺激肝糖原分解增加, 加之無氧酵解使葡萄糖利用增多;

小於胎齡兒:除糖原儲存少外, 糖異生途徑中的酶活力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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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如低體溫, 敗血症, 先天性心臟病等, 常由於熱卡攝入不足, 葡萄糖利用增加所致。

新生兒低血糖的治療

由於並不能確定引起腦損傷的低血糖閾值, 因此不管有無症狀, 低血糖者均應及時治療。

無症狀性低血糖:

如果寶寶能進食者可先進食, 並密切監測血糖;低血糖不能糾正者可靜脈輸注葡萄糖, 按6~8mg/(kg.min)速率輸注, 4~6小時候根據血糖測定結果調節輸糖速率, 穩定24小時候逐漸停用。

症狀性低血糖:可先給予一次劑量的10%葡萄糖100mg/kg(1.0ml/kg)按每分鐘1.0ml靜注, 以後改為6~8mg/(kg.min)維持, 以防低血糖反跳。 每4~6小時監測血糖一次, 並根據血糖值調節輸糖速率, 正常24小時候逐漸減慢輸注速率, 48~72小時停用。

低血糖持續時間較長者:

可加用氫化可的松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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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注射, 每12小時一次, 或潑尼松(強的松)1~2mg/(kg.d)口服, 共3~5天, 可誘導糖異生酶活性增高, 極低體重早產兒對糖耐受性差, 輸糖速率>6~8mg/kg/min易致高血糖症。

持續性低血糖:

葡萄糖輸注速率常需提高至12~16mg/(kg.min)以上才能維持血糖濃度在正常範圍, 還可:

靜脈注射高血糖素0.02/kg, 間斷給藥, 或10μg/kg/h靜脈維持;

高胰島素血症可用二氮嗪, 每日10mg/kg最大劑量

胰島素細胞增生症則須作胰腺次全切除, 先天性代謝缺陷患兒給予特殊飲食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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