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共同育子時如何培養和發展孩子的社交能力。 對幼兒來說, “社交”就是交友。 社交欲望也是很早就出現了。 從孩子出生後第二年的最後一段時間開始, 孩子們就根據性別和熟悉程度來分幫分派。 平行遊戲是指兩個孩子呆在一起, 各自做不同的事情, 互不干擾。 這個年紀的孩子很難從玩平行遊戲發展到學習社會可接受的行為。 共同分享、輪流行事和偶爾讓步並不是孩子生來就會的。 所有的一切都因為那條沒被精確定義的“幼兒所有物定律”, 即“我碰過的或是我想碰的東西都是我的”, 變得更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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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三歲後, 文化背景不同的孩子會表現出相同的對同性的偏好, 似乎和同性朋友一起能讓事情進行得更順利。 到了四五歲後, 孩子們也大多與同性朋友一起玩耍。 男孩交朋友易熟也易生, 而女孩通常會更為認真地建立關係, 她們很早就有了等級意識, 並會一直保持這種意識。
父母對孩子社交能力的看法與他們自己的童年經歷緊密相關, 這些經歷可能是積極的, 也可能是消極的。 你小時候有許多志趣相投的同齡朋友一起玩耍嗎?他們是你在學校或遊戲小組認識的正式朋友, 還是你鄰里鄉間隨意的玩伴?你有鄰居嗎?周圍有兄弟姐妹和你一起玩耍, 或和你打架嗎?對你與不同背景的孩子們一起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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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女兒精于社交”、“兒子變得強悍”這一育子傳統常常使得父母雙方對孩子的培育產生一定的意見分歧。 其他的一些典型育子模式致使父親毫無興趣教會女兒應對競爭、社會威脅和欺侮;在這同一育子模式中, 母親更關注存在于孩子(大人們)表面的社會關係下的等級關係(這周應該和什麼樣的朋友相處?誰這周不能和我孩子玩?):母親有義務去幫助孩子在同齡人的權勢等級中獲得強勢地位。 父親往往會覺得關注這些沒有用處, 因為父親們傾向于認為母親的這種關注毫無用處, 男人們很少會因為在各種社會情況下走自己的路而有任何內心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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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育子的密切合作能讓孩子自由地去探索友誼, 而不受困于模式化的行為, 也不被性別因素所妨礙。 和前面討論過的情況一樣, 這種融洽的育子關係的關鍵, 是父母雙方應經常就孩子的交友狀況進行開放的討論和交流。 有時你的伴侶希望孩子不管是流血還是流淚都要學會自己解決問題, 因而不願站出來干預孩子們的玩耍;這時候溝通就意味著你要跳出來, 及時阻止孩子們的遊戲變得太激烈。 有時你的伴侶會因為與其他孩子的父母是好朋友而“不想對彼此的孩子太苛刻”, 於是便要求孩子玩的時候小心一點:這時候溝通就意味著你要制止他(她)這樣做。 通常這只是指先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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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就孩子的身體、情緒、社交狀況進行著溝通和協商, 這和父母在社交和工作領域裡的共同協商是完全一樣的。 然而, 如果父母雙方不能彼此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 那麼要讓孩子們聽話更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