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不知, 對孩子而言, 不加思考地執行指令, 使得他們只能做攀附在父母身上的藤蔓, 永遠無法成長為一棵傲然挺拔的大樹。
想要培養孩子獨立自主學習的能力, 一定不能忽視當中最關鍵的一步:給孩子選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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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樣賦予孩子選擇權?
當孩子還小的時候, 面臨的往往是一些無關對錯的小的選擇。 比如, 穿哪件衣服、吃什麼點心、去哪裡玩、玩什麼等等。
所以, 我們要給孩子小事情的選擇權, 即便真的出錯(比如穿了一套搭配很難看的衣服出門), 也不會帶來什麼特別嚴重的後果。 而在這個過程中, 孩子選擇的機會越多, 參與和思考的機會也就越多。 這就是一個化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的過程。 因為是自己選的學習項目, 孩子在完成的過程中就會更主動、更專注, 更容易取得好的結果。
Stan Goldberg教授在書中也講到了他讓三個月大的女兒Jessica“做選擇”的一個故事:
每天早上起床, 我都會拿兩套衣服給女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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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種簡單的活動, Jessica逐漸明白, 自己的行為是有意義的, 每個行為都會帶來一定的後果。 “我的眼神可以告訴爸爸, 我喜歡哪套衣服, 爸爸就會給我穿上我自己選擇的衣服。 ”
這是一個很好的基礎。 多年來, 我一直給她充分的選擇權利。 我女兒現在二十多歲了, 她清楚自己的需求, 可以做出合理的選擇。 沒有離經叛道, 也沒有唯唯諾諾。
除此之外, 有充分自主選擇權的孩子還能感受到來自父母的尊重, 家庭關係和親子關係都會更加親密。 在不涉及到安全隱患的事情上, 讓孩子自己選擇, 真是百利而無一害啊!
那麼, 該如何賦予孩子選擇的權利呢? 總的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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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父母可以接受的學習目標
如果我們允許孩子自己選擇學習目標, 那他多半會選最感興趣的。 如果都沒興趣, 那他通常會選最不反感的目標。
在給孩子選擇的權利時, 要給孩子提供我們可以接受的選項(學習目標)。 那麼, 不論孩子選哪個, 都會學到我們希望他學到的東西, 只是先後順序不同而已。 比如選擇“整理玩具”或者“收拾衣物”, 不論孩子選哪一項, 都可以練習到整理的技能。 而且, 由於這個選擇是孩子自己來挑選的, 在學習過程中, 他們會更努力、更專注, 也更容易成功。
Stan Goldberg教授也分享了一個讓女兒戒掉“咬舌”和愛說“你知道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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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兒七歲的時候, 說話突然喜歡咬舌, 還喜歡說“你知道嗎”。 她意識到自己這些問題, 想要糾正。 於是我問她, “你最想解決哪個問題?” 她毫不猶豫地回答, 第二個。
對她來說, 改掉愛說“你知道嗎”這個習慣遠比糾正咬舌要重要, 或者接受起來更容易。 對我來說, 她選哪個都一樣, 只是先後順序的問題而已。
一個周以後, 她就不再說“你知道嗎”。 她體驗到了成功的喜悅, 來問我可不可以幫她糾正咬舌的問題。 這個難度大一點, 我們花了更長的時間, 不過最終, 她還是成功了。
可能有人會說, “我現階段就想讓娃學某樣特定的東西, 或者做某件特定的事情, 沒得選, 怎麼破?”
那麼, 這時候我們需要用到拆分的方法。
舉個例子, 當我們不需要孩子整理客廳、廚房、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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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行選擇學習活動的方式和內容
讓孩子自己決定學習活動的方式和內容, 有很多好處。 因為是自己選擇的, 孩子往往會更努力、更專注, 也最有可能獲得成功。
在這個環節中, 還要引入一個“興趣”的元素。 因為它會干擾到我們去驗證孩子在這個學習項目中的實際進展。 Stan Goldberg教授在書中就舉了這樣一個例子:
我的實習生為了教會一名四歲的小女孩Mary理解“大”和“小”的概念, 找了二十多個大小不等的球, 讓她比較大小。Mary在這個過程中看起來毫無興趣,答錯了不少問題。
於是我們換到了外面的草地上課。
我從口袋裡掏出一塊積木,讓Mary去找找比它更大的東西。我特意強調了“大”這個字,還用手比劃了一下。
Mary笑著跑走了。她撿了很多東西,有樹枝、落葉、廢紙,甚至還有蟲子,每撿起一樣,就放在積木邊上比較一下看看。最後她找到一個空的漢堡紙盒,和積木一比較,她興奮地大叫,“大!”
我也跟著興奮地叫道:“對!紙盒更大!”然後又給了她一塊石頭,讓去找找什麼比這塊石頭小。
直到最後我確信她掌握了大和小的概念,我們才滿意地離開。
從這個故事我們無法判斷Mary到底是上了教授的課才明白“大小”的概念,還是她本來就知道,卻礙於沒法選擇而不肯好好表現。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孩子和大人一樣,面對不感興趣的東西就會提不起精神,甚至鬧彆扭,故意弄錯。如果讓孩子自己選擇學習活動的話,就可以排除掉“興趣”造成的干擾,確定他們到底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當我們在確定了學習目標以後,最好能讓孩子自己選擇活動內容或方式。但這個活動內容或方式,是可以加入我們的一些設想,去説明孩子更好地達到目標。
比如,我們想讓孩子學會分享,就不要想著一下子就讓孩子願意把所有的玩具都和別人分享。
首先我們要觀察孩子最不喜歡或最不感興趣的玩具是什麼,從這些玩具開始入手,當有別的小朋友來家裡玩的時候,就可以拿出兩個這樣的玩具,並詢問他們想和小朋友分享哪個玩具。無論他選哪個都不重要,只要他做出了選擇,就是在分享。
慢慢的,就可以提供一些孩子一般喜歡的選項,最後的選項可以開放給所有的玩具。在這個過程中,孩子會離目標越來越接近,而他們也會因為感受自己的選擇被尊重,也不會產生太多的異議。
3. 在給予獎勵前提前訂好規矩
如果我們選擇用實物或活動來作為獎勵,那可以引入“代用幣”的機制。當孩子有好的行為或表現時,就獎勵他一枚代用幣。他可以用積攢的代用幣換取玩具或某些活動(比如玩X分鐘的iPad)。
不過,作為獎勵的選項一定要慎重!對於家有什麼都想要的孩子,一定要提前定好規矩,做好限制。
Stan Goldberg教授提供了一個因為引入不當的獎勵機制,損害了親子關係的例子:
小女孩Sarah的媽媽決定給女兒買個玩具作為課堂表現良好的獎勵。但在進門之前,Sarah的媽媽並沒有定好獎勵玩具的金額限度。當Sarah提出想要最新的芭比娃娃和她的朋友們還有她的小房子的時候,媽媽拒絕了,讓她只能選五十塊以內的玩具。Sarah馬上就不開心了,變得失望起來。
沒有說清楚條件的獎勵,就好像抽到了免費歐洲八日遊,正嗨著呢,卻被告知要額外買一堆東西才能領獎。所以,在制定獎勵的選項時,我們務必要記住這兩點:
1.非常明確地告知孩子選擇範圍是什麼、界限在哪裡
2.走進商店之前,就要和孩子約定好
二、教會孩子選擇後,還要讓他們學會承擔後果
對於孩子而言,選擇的權利很重要,學會承擔後果同樣重要。這是培養孩子對自己人生負責的一種態度。
所謂承擔後果,打個比方,孩子可以選擇不去練習彈鋼琴,沒問題。但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因為選擇去做別的,而不是練習鋼琴就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彈不好曲子或者在表演的時候出醜就只能怪自己不夠努力。
我們作為父母,不能陪孩子一輩子。讓他們儘早樹立自己為自己人生負責任的意識——“學習是自己的事情”,尤為關鍵。
書中Stan Goldberg教授提供了一個案例,雖然帶有個人的因素,但卻體現了在同樣給予選擇自由的前提下,沒人教過“責任”概念的孩子和學會承擔後果的孩子,會有怎樣不同的人生:
過去十五年裡,我看著兩個同樣年齡來自不同家庭的孩子慢慢長大。
Kevin的父母對孩子從不設限,從不拒絕孩子的任何要求。他們認為,孩子要想健康發育,就必須要和這個世界有充分互動。四歲的時候,Kevin就在桌子底下爬來爬去、騷擾別人、把服務員都逼瘋了。但他的父母堅信這對他的成長是有好處的。
而Elizabeth的父母的育兒觀念截然相反,他們一直在強調讓女兒為自己的各種行為負責。她也享有高度的自由,不過前提是要同時擔負起相應的責任。比如她的爸爸會說,“Elizabeth,學體操是個很棒的想法。我們支持你。不過如果你想學的話,那你就要堅持練習,每週三次,每次兩個小時。你還有別的作業要做,所以你沒有那麼多時間玩耍看電視了。”她會回答說,“沒問題爸爸,我知道了。”
Kevin也有自由,但從沒人教過他“責任”的概念,他從來不知道自己行為會有怎樣的結果,也不知道底線在哪裡。他順利地長成了一枚標準的熊孩子,十歲的時候就已經像脫韁的野馬,到十三歲的時候,他的父母只能把他送到最嚴格的軍事學校去上學。
Elizabeth卻成了學校裡最聰明、最活潑開朗的學生。十五歲的時候就在兩項體操州賽中贏得冠軍,在很多藝術領域也頗有造詣。
自由和責任是一對雙生花。給孩子選擇的權利、教會他們承擔責任,再早開始也不為過。
沒有選擇自由的孩子,長大就會缺少獨立思考的能力,人云亦云唯唯諾諾;有選擇自由卻不懂承擔責任的孩子,就會像Kevin一樣變成熊孩子;有選擇有擔當的孩子,能夠像Elizabeth一樣成長為具備獨立自主學習能力的孩子。
你,準備好了嗎?
讓她比較大小。Mary在這個過程中看起來毫無興趣,答錯了不少問題。於是我們換到了外面的草地上課。
我從口袋裡掏出一塊積木,讓Mary去找找比它更大的東西。我特意強調了“大”這個字,還用手比劃了一下。
Mary笑著跑走了。她撿了很多東西,有樹枝、落葉、廢紙,甚至還有蟲子,每撿起一樣,就放在積木邊上比較一下看看。最後她找到一個空的漢堡紙盒,和積木一比較,她興奮地大叫,“大!”
我也跟著興奮地叫道:“對!紙盒更大!”然後又給了她一塊石頭,讓去找找什麼比這塊石頭小。
直到最後我確信她掌握了大和小的概念,我們才滿意地離開。
從這個故事我們無法判斷Mary到底是上了教授的課才明白“大小”的概念,還是她本來就知道,卻礙於沒法選擇而不肯好好表現。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孩子和大人一樣,面對不感興趣的東西就會提不起精神,甚至鬧彆扭,故意弄錯。如果讓孩子自己選擇學習活動的話,就可以排除掉“興趣”造成的干擾,確定他們到底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當我們在確定了學習目標以後,最好能讓孩子自己選擇活動內容或方式。但這個活動內容或方式,是可以加入我們的一些設想,去説明孩子更好地達到目標。
比如,我們想讓孩子學會分享,就不要想著一下子就讓孩子願意把所有的玩具都和別人分享。
首先我們要觀察孩子最不喜歡或最不感興趣的玩具是什麼,從這些玩具開始入手,當有別的小朋友來家裡玩的時候,就可以拿出兩個這樣的玩具,並詢問他們想和小朋友分享哪個玩具。無論他選哪個都不重要,只要他做出了選擇,就是在分享。
慢慢的,就可以提供一些孩子一般喜歡的選項,最後的選項可以開放給所有的玩具。在這個過程中,孩子會離目標越來越接近,而他們也會因為感受自己的選擇被尊重,也不會產生太多的異議。
3. 在給予獎勵前提前訂好規矩
如果我們選擇用實物或活動來作為獎勵,那可以引入“代用幣”的機制。當孩子有好的行為或表現時,就獎勵他一枚代用幣。他可以用積攢的代用幣換取玩具或某些活動(比如玩X分鐘的iPad)。
不過,作為獎勵的選項一定要慎重!對於家有什麼都想要的孩子,一定要提前定好規矩,做好限制。
Stan Goldberg教授提供了一個因為引入不當的獎勵機制,損害了親子關係的例子:
小女孩Sarah的媽媽決定給女兒買個玩具作為課堂表現良好的獎勵。但在進門之前,Sarah的媽媽並沒有定好獎勵玩具的金額限度。當Sarah提出想要最新的芭比娃娃和她的朋友們還有她的小房子的時候,媽媽拒絕了,讓她只能選五十塊以內的玩具。Sarah馬上就不開心了,變得失望起來。
沒有說清楚條件的獎勵,就好像抽到了免費歐洲八日遊,正嗨著呢,卻被告知要額外買一堆東西才能領獎。所以,在制定獎勵的選項時,我們務必要記住這兩點:
1.非常明確地告知孩子選擇範圍是什麼、界限在哪裡
2.走進商店之前,就要和孩子約定好
二、教會孩子選擇後,還要讓他們學會承擔後果
對於孩子而言,選擇的權利很重要,學會承擔後果同樣重要。這是培養孩子對自己人生負責的一種態度。
所謂承擔後果,打個比方,孩子可以選擇不去練習彈鋼琴,沒問題。但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因為選擇去做別的,而不是練習鋼琴就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彈不好曲子或者在表演的時候出醜就只能怪自己不夠努力。
我們作為父母,不能陪孩子一輩子。讓他們儘早樹立自己為自己人生負責任的意識——“學習是自己的事情”,尤為關鍵。
書中Stan Goldberg教授提供了一個案例,雖然帶有個人的因素,但卻體現了在同樣給予選擇自由的前提下,沒人教過“責任”概念的孩子和學會承擔後果的孩子,會有怎樣不同的人生:
過去十五年裡,我看著兩個同樣年齡來自不同家庭的孩子慢慢長大。
Kevin的父母對孩子從不設限,從不拒絕孩子的任何要求。他們認為,孩子要想健康發育,就必須要和這個世界有充分互動。四歲的時候,Kevin就在桌子底下爬來爬去、騷擾別人、把服務員都逼瘋了。但他的父母堅信這對他的成長是有好處的。
而Elizabeth的父母的育兒觀念截然相反,他們一直在強調讓女兒為自己的各種行為負責。她也享有高度的自由,不過前提是要同時擔負起相應的責任。比如她的爸爸會說,“Elizabeth,學體操是個很棒的想法。我們支持你。不過如果你想學的話,那你就要堅持練習,每週三次,每次兩個小時。你還有別的作業要做,所以你沒有那麼多時間玩耍看電視了。”她會回答說,“沒問題爸爸,我知道了。”
Kevin也有自由,但從沒人教過他“責任”的概念,他從來不知道自己行為會有怎樣的結果,也不知道底線在哪裡。他順利地長成了一枚標準的熊孩子,十歲的時候就已經像脫韁的野馬,到十三歲的時候,他的父母只能把他送到最嚴格的軍事學校去上學。
Elizabeth卻成了學校裡最聰明、最活潑開朗的學生。十五歲的時候就在兩項體操州賽中贏得冠軍,在很多藝術領域也頗有造詣。
自由和責任是一對雙生花。給孩子選擇的權利、教會他們承擔責任,再早開始也不為過。
沒有選擇自由的孩子,長大就會缺少獨立思考的能力,人云亦云唯唯諾諾;有選擇自由卻不懂承擔責任的孩子,就會像Kevin一樣變成熊孩子;有選擇有擔當的孩子,能夠像Elizabeth一樣成長為具備獨立自主學習能力的孩子。
你,準備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