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環境即是創造力量人牛活在特定的空間之中, 同時人也是生活在由眾多人組織起來的社會之中, 因而, 人的生活與他所處的環境之間, 也就構成了一種最為現實的和直接的關係。 關於人與環境的關係, 絕大多數人都有一種本能的認識。 這種本能的認識一般來講體現為兩種傾向:一種傾向認為人是環境的產物, 人只能順應環境.卻無力改變環境, 並由此形成了較為普遍的絕對環境決定論的生活觀念與態度;另一種傾向認為環境與人應該是互動的, 即環境是客觀的制約人的外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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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種環境觀.可以說是一種消極的環境觀, 後一種環境觀是一種積極的環境觀。 消極的環境觀把自己的生活, 自己的人生, 自己的命運的好壞, 都毫無保留地交給了環境, 任由環境的擺佈, 因而, 這種環境觀所引發出來的人生態度和生活心念是消極的;而積極的環境觀則是努力把環境納入自己的主體意志、主觀情感、主人命運觀的視野之中, 其努力使環境成為自己人生生活享用的內容。 所以, 這種積極的環境態度引發的是積極的人生態度和積極的生活心態。 所以, 從本質上講, 人與環境的關係, 或者說人的生活與環境的關係, 首先並且也是最終表現為人的心態與環境的關係:環境營造出入的生活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