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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給孩子定“規矩”嗎?

讓孩子成為一個守“規矩”的孩子, 讓家長成為一個懂“規矩”的家長, 你會嗎?

原因篇--孩子不守規矩的原因

不是孩子不懂規矩, 是他受到太多自身的局限。 當孩子出現耍賴, 不聽話的情形時, 背後一定有其動機與原因, 因此不可只是一味地責駡孩子不守“規矩”的行為。

孩子的表達能力有限

隨著年齡的增長, 孩子開始擁有自己的主見與想法, 但卻尚未學會管理自己, 因此面對大人的規定而有所意見或者不滿時, 礙於表達的不完整, 或者是不懂得如何說明, 便會以反抗、不聽話的表現, 作為另一種形式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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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還沒有時間感和空間感

讓這個年齡段的孩子理解時間的概念是一件公認的難事。 也許你告訴他“停下來”, 他還能理解。 但是如果你對他說“等一會”, 那就太為難他了。 你必須先要讓他知道“一會”究竟是個什麼概念。

頑童心理在作怪

有時侯孩子喜歡破壞規矩, 只是想和你開個玩笑, 看看你吃驚甚至憤怒的表情。 比如, 孩子剛剛學會開電視開關的時候, 他會對此事很感興趣, 會一直反復地開、關電視。 如果你在這個時候表情嚴肅地要求他停下來, 可能會適得其反。 因為他已經從你的態度中得到一個新的遊戲:只要我去觸摸電視, 爸爸臉上就會出現好玩的表情, 還會和我說(即使你說的是個“不”字, 我也喜歡)。

作為引人關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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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寶寶乖巧聽話時, 父母可能因其他忙碌的事情而忽略對於孩子的關心, 因此當孩子發現耍賴, 不聽話時, 可以得到父母或長輩的更多關注時, 就可能一反常態出現野蠻不講理的舉動, 以引起他人的注意。

曾因“耍賴“嘗到甜頭

孩子因不聽話而受到斥責時, 最常見的表現就是藉由“哭鬧”來耍賴, 家長若因心疼或者是管教方便, 而答應孩子的要求以求停止其哭鬧的行為, 便會讓孩子建立錯誤的價值觀, 認為只要哭鬧就有糖吃, 此後一遇到類似的情形, 便學會沿用這套壞習慣。

對策篇--孩子不守規矩怎麼辦

提倡給孩子“自由”, 並不等於放棄培育孩子成長所需的規則和標準。 有些時候, 父母還是應該以堅定的態度給孩子指明“對”與“錯”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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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兒子為玩具爭吵

前兩天, 濤濤爸爸為兒子買了一台遊戲機, 當堂哥來家作客時, 濤濤得意地拿出自己心愛的遊戲機給堂哥玩。 可沒過多久, 兩人就為該輪到誰玩而爭吵不休。 濤濤媽媽趕緊找出一件也是不久前買的電子玩具, 讓他們各玩各的。

點評:可這不是個好辦法。 正確的做法是:把遊戲機沒收, 然後告訴他們, 除非學會分享, 否則就不再給他們玩了。 因為此時正是教孩子與同伴分享的最好機會。 分享是孩子們要學到的道德品質之一。 所以不妨把每一次孩子間的衝突當作一次教育的機會, 讓孩子通過自己摸索出來的分享方式來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

當女兒在聚餐時挑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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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長假裡, 敏敏媽媽接到老同學聚會的邀請, 大家約好帶上各自的孩子共進午餐。 所有的人都同意在一家餐館用餐。 可是敏敏媽媽心裡明白, 6歲的女兒吃東西很挑剔, 她從來不吃那些她不熟悉的或者看上去有些奇怪的食物。 敏敏媽媽不禁犯愁:是自己先去買一份孩子喜歡吃的炸雞漢堡帶在身上, 午餐時給女兒吃呢?還是不遷就, 就讓挑剔的女兒嘗嘗新口味呢?結果, 敏敏媽媽選擇了後者。

點評:這個選擇是正確的。 讓孩子嘗嘗她不想吃的東西並不過分, 實際上, 孩子少吃一頓飯不是多麼大不了的事。 相反, 如果父母過於關注孩子到底吃什麼、吃沒吃等問題, 反而會使問題複雜化。 大多時候, 孩子的情緒是受父母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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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都高高興興地享受美好的時光, 孩子自然也就不會在乎其他。

當女兒外出遊玩後不肯回家

曉曉父母週末帶女兒去遊樂園玩, 臨出門前, 他們與4歲的曉曉約定, 玩兩個小時後就得回家, 否則就會使前來的叔叔阿姨等在家門外。 曉曉聽後一口答應, 。 但當約定的時候到了, 女兒卻死活不願意上車回家。 曉曉父母最後只得答應, 如果曉曉按時回家的話, 就送給她一個玩具, 女兒這才同意。

點評:正確的做法是, 把女兒抱上車回家。 既然你的孩子已經承諾“兩小時後回家”, 就該這樣做到。 當然, 比較理想的方法是, 提前5分鐘就提醒孩子, 一次次的交換條件只會助長孩子的不良習慣。

當晚飯孩子鬧著要吃零食

快要吃飯了, 3歲的東東卻吵著鬧著要吃動物餅乾。媽媽不想因為飯前吃零食而影響兒子吃正餐,於是便估計一下東東的饑餓程度,對兒子說,如果你能安靜下了,就給你兩塊餅乾吃。

點評:的確,孩子的哭鬧是可以發揮作用。但是,作為媽媽有沒有想過,只要孩子一哭鬧,你就把他想要的東西給他,或者做些什麼事情去哄他的話,這無異于鼓勵壞行為。所以,最好的策略就是做一次深呼吸,對他這種糾纏說“不”。

很多情況下,父母希望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能讓孩子高興,但是作為父母必須清楚,做為家長,你們的態度和標準將影響到你的孩子能否成為一個明辨是非的人,所以,你必須做一些孩子不願意接受的決定。

小編支招:如何為孩子立規矩

為孩子立規矩,愈早愈好

在孩子學習新的行為的過程中,往往會做出一些不當的行為,令家長局的煩惱及覺得需要作出懲罰。事實上,作為管教者,“管”及“教”同樣重要,以往支持“開放”及“任由孩子自然發揮”的美國家庭及學者,也紛紛重回探索“規矩”在管教上的重要意義。

家長要明白:

★ “規矩”不等於要“不准這樣”、“不准那樣”;

★ “規矩”也不等於“限制孩子的自由”;

★ “規矩”更不等於“要打”、“要罰”;

★ “管教”不等於“打孩子” ;

★ “管教”不等於“不准孩子吃飯” ;

★ “管教”不等於“限制孩子的潛能發揮”;

家長訂立規矩,須留意以下幾點

以愛為基礎:家長在訂規矩時,必須以愛為基礎,當孩子體會到家長的關愛時,自然會更樂意接受家長所訂立的行為規範。

配合孩子的發展:家長所訂的規矩,必須要配合孩子的能力和發展階段,切忌要求過多及過高。

違規後果:制定規矩時,必須同時與孩子制定違規後他相應要承擔的後果,例如:以哭要脅家長買玩具的後果,就要立刻取消他與家長外出活動的權利。

簡潔及明確:所訂的規矩,必須簡潔及明確,讓孩子清楚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例如告訴孩子:“發脾氣時可以打枕頭,但不可以打人(包括父母)及摔東西。”

給予孩子選擇的機會:讓孩子學習自主,所以家長應給予孩子選擇的機會,以便孩子明白及信服規範。

孩子的選擇範圍要看孩子的能力而定:

★對三歲的孩子,家長可以讓他選擇:“你選擇是長針走到5字時要吃完飯,還是長針走到8字時要吃完飯?”

★對五歲的孩子,家長可以讓她選擇:“你選擇做完一個補充才開始玩一個鐘,還是玩完半個鐘之後,再做三個補充?”

講得出,做得到:規矩訂定後,家長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必須立場堅定,切實執行。講得出,做得到,如果家長自知不能緊守原則的話,或是不能實行的,就不要訂了。

規矩清楚,賞罰分明:如果孩子的不當行為不會影響他人,父母應不予以理會;而不當行為停止時,便應立刻嘉許孩子。但如果這不當行為會影響他人或造成嚴重後果,父母應命令孩子立刻停止,並予以懲罰。

不斷調整:家長要因應孩子的成長而不斷調整所訂的規矩,如果孩子表現出的自控哪裡較大,可以讓他有較大的自主空間,讓他更能從中建立自控的反射功能。

說起來,規矩就是規則。我們的社會需要規則,如果沒有規則,我們很難想像這個世界會是什麼樣。給孩子訂立規矩,道理也一樣;不給孩子訂規矩,受害的不僅是父母,更殃及孩子本身。孩子需要理解他們周圍世界的規則。他們需要知道別人對他們的期待,他們需要知道和別人怎麼相處。

3歲的東東卻吵著鬧著要吃動物餅乾。媽媽不想因為飯前吃零食而影響兒子吃正餐,於是便估計一下東東的饑餓程度,對兒子說,如果你能安靜下了,就給你兩塊餅乾吃。

點評:的確,孩子的哭鬧是可以發揮作用。但是,作為媽媽有沒有想過,只要孩子一哭鬧,你就把他想要的東西給他,或者做些什麼事情去哄他的話,這無異于鼓勵壞行為。所以,最好的策略就是做一次深呼吸,對他這種糾纏說“不”。

很多情況下,父母希望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能讓孩子高興,但是作為父母必須清楚,做為家長,你們的態度和標準將影響到你的孩子能否成為一個明辨是非的人,所以,你必須做一些孩子不願意接受的決定。

小編支招:如何為孩子立規矩

為孩子立規矩,愈早愈好

在孩子學習新的行為的過程中,往往會做出一些不當的行為,令家長局的煩惱及覺得需要作出懲罰。事實上,作為管教者,“管”及“教”同樣重要,以往支持“開放”及“任由孩子自然發揮”的美國家庭及學者,也紛紛重回探索“規矩”在管教上的重要意義。

家長要明白:

★ “規矩”不等於要“不准這樣”、“不准那樣”;

★ “規矩”也不等於“限制孩子的自由”;

★ “規矩”更不等於“要打”、“要罰”;

★ “管教”不等於“打孩子” ;

★ “管教”不等於“不准孩子吃飯” ;

★ “管教”不等於“限制孩子的潛能發揮”;

家長訂立規矩,須留意以下幾點

以愛為基礎:家長在訂規矩時,必須以愛為基礎,當孩子體會到家長的關愛時,自然會更樂意接受家長所訂立的行為規範。

配合孩子的發展:家長所訂的規矩,必須要配合孩子的能力和發展階段,切忌要求過多及過高。

違規後果:制定規矩時,必須同時與孩子制定違規後他相應要承擔的後果,例如:以哭要脅家長買玩具的後果,就要立刻取消他與家長外出活動的權利。

簡潔及明確:所訂的規矩,必須簡潔及明確,讓孩子清楚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例如告訴孩子:“發脾氣時可以打枕頭,但不可以打人(包括父母)及摔東西。”

給予孩子選擇的機會:讓孩子學習自主,所以家長應給予孩子選擇的機會,以便孩子明白及信服規範。

孩子的選擇範圍要看孩子的能力而定:

★對三歲的孩子,家長可以讓他選擇:“你選擇是長針走到5字時要吃完飯,還是長針走到8字時要吃完飯?”

★對五歲的孩子,家長可以讓她選擇:“你選擇做完一個補充才開始玩一個鐘,還是玩完半個鐘之後,再做三個補充?”

講得出,做得到:規矩訂定後,家長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必須立場堅定,切實執行。講得出,做得到,如果家長自知不能緊守原則的話,或是不能實行的,就不要訂了。

規矩清楚,賞罰分明:如果孩子的不當行為不會影響他人,父母應不予以理會;而不當行為停止時,便應立刻嘉許孩子。但如果這不當行為會影響他人或造成嚴重後果,父母應命令孩子立刻停止,並予以懲罰。

不斷調整:家長要因應孩子的成長而不斷調整所訂的規矩,如果孩子表現出的自控哪裡較大,可以讓他有較大的自主空間,讓他更能從中建立自控的反射功能。

說起來,規矩就是規則。我們的社會需要規則,如果沒有規則,我們很難想像這個世界會是什麼樣。給孩子訂立規矩,道理也一樣;不給孩子訂規矩,受害的不僅是父母,更殃及孩子本身。孩子需要理解他們周圍世界的規則。他們需要知道別人對他們的期待,他們需要知道和別人怎麼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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